如题所述
问:你好,我10月份看上一处房子,签了认购合同,交了定金2万元,但是之后查出我有不良记录贷不了款,开发商要求我变更户名或付全款,合同上规定7日内交首付,但是现在已经过了时间而且我也没办法改户名和付全款,合同上说我如果不变更付款方式的话就没收定金,开发商那边也说不退钱的,请问这个钱还能退回来吗?以下是认购合同中关于定金的条例合同第5条规定:若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七天内未能按时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书及交付首付款,或要求更改房主姓名者,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商品房定购单,定金不予退还;若乙方已签署买卖合同书后的按揭贷款申请不为银行所接受,又不改变付款方式,则甲方有权对乙方作违约处理,并按买卖合同书相关条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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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首付要求退房属于单方解除合同,如果开发商不同意,只能起诉,但你必须有充分的理由才能打赢官司,建议可以跟开发商协商处理好相关的事情。具体得看协议如何约定?开发商只有协助义务,贷款年限及贷款数额,要看个人的具体情况。按你陈述的情况,开发商可以追究你违约责任,违约责任要看认购协议的约定。尽量与开发商协商,要退全款有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