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被亲生父母抛弃,长大后对他们还具有法律上的赡养义务吗?

小的时候被亲生父母抛弃,现在与养父母一起生活,户口和养父母是一起的。但是那个年代并没有什么收养证明书之类的,7个月大的时候就跟着养父母长大。期间亲生父母来看过我几次偶尔会给我20.30快的零花钱,给我买过几次衣服,在我16岁中专刚毕业期间给了我400块钱让我当找工作的生活费。在我印象中就给过我这些,都是些小钱。我逢年过年也会买点礼品去看望她,因为两家离得不远,所以就当作亲戚一样走动。我从小到大的学费,这些大额的金钱都是我养父母出的。现在我23岁了,亲生父母开始频繁联系我,甚至说出等她老了让我养她之类的话。请问我们这种关系在法律上有对她赡养义务吗?

从小被亲生父母抛弃,长大后对他们还具有法律上的赡养义务吗?我认为没有法律上的赡养义务,但是作为血缘上的关系,你可以赡养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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