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矿哲学的基本原则

如题所述

(一)从实际出发确定找矿方针

找矿哲学的第一条基本原则是从实际出发确定找矿方针,即实事求是原则。这条原则与找矿哲学的主体客体一致律这一基本规律密切相关,是主体客体一致律在方法论上的反映。从实际出发确定找矿方针,要求找矿工作首先遵循客观地质规律,从各个地区的客观成矿地质条件的实际出发确定找矿方针。这是因为矿产勘查对象是赋存于地壳中的矿产。这些矿产是自然界的客观存在。从唯物论观点来看,存在是第一性的,思维是第二性的。那么,哪里有矿,哪里无矿;哪里有什么矿,哪里没有什么矿;哪里矿多,哪里矿少;哪里矿好,哪里矿差,都是由各个地区的客观地质条件所决定的,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我们只能通过矿产勘查活动来客观地反映它、认识它。所以,我们的找矿工作不能从主观想象出发,而应从各个地区的客观地质条件的实际情况出发才有可能取得成功。反之,违背客观地质规律行事,就会受到客观地质规律的惩罚。从实际出发确定找矿方针,还要求找矿工作布置安排要考虑找矿工作所需人力、财力、物力和时间条件的实际可能性,如果这些条件不具备,即使成矿地质条件再好,也难以达到预期的勘查目的,甚至连开展勘查也很困难。综合以上两点,就是找矿工作要随地点、时间、条件的不同而作出不同的安排,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找矿者的知识技能和客观实际条件科学地结合起来,制定正确的找矿方针。

(二)多期实践、循序前进原则

找矿哲学的第二条基本原则是多期实践、循序前进原则。循序前进原则是阶梯序次递进律这一客观规律在找矿哲学方法论上的反映,是由矿产勘查中认识运动的规律所决定的。在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看来,物质世界是可以认识的,正确认识物质世界需要有一个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过程。而矿产勘查作为一种认识活动,就必须受认识规律的支配。也必须有一个反复实践、不断总结、循序渐进和过程。循序前进原则也是受矿产勘查活动规律决定的。因为矿产勘查过程是由多个阶段构成,并按一定阶段顺序和按一定的勘查程序来开展的,也只有遵循勘查程序,按勘查阶段顺序循序渐进地开展找矿工作,才能达到逐步深化对于客观矿产正确认识的目的,达到发现矿床与正确评价矿床和科学地探明矿床的目的。

(三)统筹安排、协调发展原则

找矿哲学的第三个基本原则是统筹安排、协调发展。矿产勘查作为一种社会经济活动,就必须受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这一客观经济规律的制约与支配。矿产勘查由于它在工业生产总过程中所处的前端位置以及它为矿业、能源原材料工业等后续产业服务的目的,也要求与其他相关产业统筹安排,协调发展。此外,矿产勘查自身作为一个复杂的系统,也要求组成系统的各个要素,能通过统筹安排,得到协调发展,也只有各个要素、各个层次都能协调发展,矿产勘查作为整体才能得到更好地发展。这也正是找矿哲学的系统发展协调律在方法论方面的反映。由此可见,如何做好统筹安排,使矿产勘查按科学的比例协调发展,也是找矿哲学的一个重要原则问题。

(四)区域展开、重点突破原则

找矿哲学的第四个原则是区域展开、重点突破。区域展开、重点突破是提高区域地质矿产研究水平,努力实现地质找矿重大突破的重要方针,是找矿哲学点面结合规律在矿产勘查方法论方面的一个重要原则。区域展开包括区域地质矿产调查(地球物理、地球化学、航空遥感)、区域地质矿产资料分析。重点突破是指在众多的找矿对象中,优选出最优靶区作为重点勘查对象,集中较多的人、财、物力开展工作,以期实现地质找矿的重大突破。区域展开是实现重点突破的基础和前提,而重点突破之后,又为更好地展开区域矿产勘查提供典型经验和有力的指导。在不同地区、不同时期矿产勘查的侧重点可能有所不同,或以区域展开为重点,或以突破为重点。但就矿产勘查的整体而言,反映面中求点、以点带面、点面结合这一点面结合规律的区域展开、重点突破原则是普遍适用的。

区域展开、重点突破原则同样适用于一个矿产情况不明的具体矿点的矿产勘查活动。为了在某个未知点上发现有用矿产的工业矿体,首先要开展地质填图、地表系统揭露等面上的地质工作,在此基础上通过对全区面上地质资料的分析研究,确定首先进行突破的重点地段实施探矿工程,来揭露可能存在并深埋地下的矿体。当第一批工程发现矿体后,再逐步展开面上的矿产勘查活动。

(五)注重效益、适度超前的原则

找矿哲学的第五条原则是注重效益、适度超前原则。这条原则与过程转化规律有关,与矿产勘查活动探索性有关,同时也与经济规律和经济效益原则有关。

由于矿产勘查工作在国民经济中处于生产过程最前端的基础地位和先行地位,加之工作性质又属高风险强探索性和长周期性等的一项工作,所以,矿产勘查与国民经济中其他工作相比,就必须超前先行一步,把建设的前期工作做好。为矿业、能源、原材料工业等后续产业提前准备好矿产资源和地质资料。只有先把可供开发利用的矿床找出来,才有可能搞矿山建设来开发,有了资源,交通、电力建设才有可能下决心进行,各项生活服务性产业、商业才有可能相应跟上。

由于矿产勘查活动过程是一个复杂的难度较大的转化过程,在找矿靶区要实现从“无”到有的转化,不像到商品丰富齐全的市场中去买东西那样欲购即有,而需要一个过程,一个往往较长的几年甚至十几年的过程。这也就决定了矿产勘查必须超前先行一步。

如果不能超前先行,待需要兴建矿山时再去找矿,就会使矿业处于“等米下锅”或“找米下锅”的境地,从而不仅影响矿业的发展和矿业经济效益,而且也会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效益和发展。这里就有一个经济效益问题。

但是矿产勘查较后续产业应超前多长时间先行一步才算恰当呢?这里就有一个适度问题。这个适度与经济因素有关,受两方面的经济因素来控制。一是国家财力的限制。矿产勘查工作既是一项知识密集型的工作,又是耗资较多的工作。所以规模大小、工作程度高低、超前先行程度都不能不受国家财力的限制。二是经济效益原则的限制。以最少的人、财、物力和最短的时间,获取最多最好的地质成果,是几十年来地质工作所奉行的一条原则。而要做到这一点,即少投入,多产出,适度超前开展矿产勘查就非常重要。如果过于超前,矿找出来长期不用,就可能造成资金积压。这也是一个经济效益问题。

由此可见,注重效益、适度超前是找矿哲学中一个重要原则。这个原则的两个方面即注重效益与适度超前,是对立的统一,是辩证关系。这个原则要求矿产勘查既要做到超前先行,又要讲究经济效益,努力提高地质找矿的效果与经济效益。我们应该以此原则来指导矿产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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