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认为,我这个同学的事情应该怎么看待?

我上高中的时候,班里有个同学,与邻班的一个女生互有好感。高考结束后,双方想谈恋爱,结果被父母发现而且被父母阻止,所以没谈成。上大学之后,我这个同学与那个女生是一所大学的,但不是一个专业和院系的。我这个同学想找那个女生谈恋爱,但是那个女生犹豫不决(据我所知:当时那个女生已经找了一个异地恋男生, 双方也是一个高中的,那个男生经常对女方的说一些猥琐的言论,单方面宣称自己是她的男朋友,女方默不作声。而且,那个男生追这个女生的时候,男方非常主动,而这个女生较为被动)。之后,我这个同学与女方发生争吵,之后我这个同学通过短信联系对方那个男生,结果被那个男生拉入黑名单,之后不久,我这个同学收到那个女生号码的信息,说:“你欠揍吗,破坏我们的恋情。”后来,那个女生就不再联系我这个同学了。与此同时,那个女生的异地恋男友也找高中同学在网上对我这个同学进行口诛笔伐,一直骂到大学毕业,而且态度非常不好。
我这个同学大学毕业后,读了研究生,并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研究生毕业后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当律师,5年内赚了不少钱,也加入了本省的律师协会,其中有些官司一下子能赚好几十万,赚了不少钱。同时,他还找了个女友(他这个女友长得比那个女生漂亮而且学历也很高),那个女友也是研究生学历,在一家公司做董事,收入也很高。结婚后,他俩又读了博士,博士毕业后我这个同学进了本省的政法委工作,5年后被提拔为副厅级干部,同时也是本省法学协会的常务理事,经常在一些学校或司法机关里讲课。而且,他们两口子现在住的是别墅,家里很有钱。现在很多同学和老师都想巴结他,对他羡慕的不得了。
对于那个女生,大学毕业后也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并考入了一检察院,每月工资只有五六千元,工作10年后提拔为副科长。她那个异地恋男友大学毕业后出国留学读了一个研究生学位,回国后在一家公司上班,每天加班到很晚,而且没有加班费,整天忙得不得了,每月工资也只有五六千元。两人结婚后,每年拼命地还房贷。
昨天中午,我将此事发到百度知道,结果我那个同学遭到很多人的谴责和辱骂,说他是小三,破坏了人家的恋情,甚至有的人还用非常难听的污言秽语辱骂人家。对于,这种事情,应该怎么看待?

面对学生早恋,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态度:有的主张坚决禁止!理由很充分:孩子们生理正处发育,心理还不成熟,学业没有结束,职业没有选定,经济也没有,尚不具备组建家庭生儿育女的条件。这时发生恋情,距离法定允许结婚年龄尚有一段时间,浪费精力,耽误学习,影响前途,实属当禁。有的主张默许态度,理由也很充分:采取默许态度是充分充分尊重人性的表现。据说欧美的家长发现念中学的孩子恋爱了,常常与孩子分享快乐,赞美女儿“性感”,夸奖儿子“迷人”,若是女儿周末出去会男朋友,妈妈会提醒“带上安全套”——看禁止不是太落伍了吗?

再看这两种人态度的结果:1、主张坚决禁止的,多年实践证明:禁而不绝!中学生恋爱的发生率继续在攀升,而且在一些城出现普遍化、低龄化倾向,在一些中学甚至出现公开化苗头。有些教师不得不承认:“你禁你的,他恋他的,根本管不住。”有些中学生说:“不禁还好,你禁我偏要。”一些教师埋怨:“没有禁住的原因,是因为中学生性生理发育提前,是因为社会媒体中性信息太频繁了。”而一些学生则说:“不要怪别的,最重要原因是我们的感情没有得到尊重,教师家长不把我们当人!”2、主张默许态度的,从中学生心理需求看,学生恋爱是生命的第一次,既快乐又不安,既幸福又痛苦,当事人敏感的眼睛和多疑的耳朵这时接受了太多的环境暗示,不少表情和话语让他们不知所措。他们有委曲想倾吐,有疑惑待,他们非常想得到一种帮助,使他们既不放弃自己的感情,又不违背社会的规范。他们的确渴求、尊重,同时他们也渴求帮助、指导。这时的班主任和家长是不可袖手旁观的。仅仅默许,不能满足孩子们的成长需求。有的个别学生由于对性的无知还会怀孕、堕胎、给身心带来极大的伤害。

要引导学生早恋问题,首先要先了解产生学生早恋的心理:

一是性心理驱使。青春期少年由于性心理的驱动,喜欢接近异性。当遇到自己钟情的异性时,爱慕之情便油然而生。

二、是赶时髦心理。中学生心理发展尚末成熟,社会阅历和生活经验有限,从众心理和模仿性极强。大众传媒和现实生活中的恋爱“榜样”,使他们产生了也要尝试一下的心理。正如一位初中女生在日记中所写“小美和方赣好了,静静和李军约会了好几次。看到班上那么多同学谈了朋友,我也就和他好了。我好想他,可我也不知道看中了他什么,只怕自己将来连朋友都找不到,被同学说无能。

三是寄托心理。有的家庭夫妻失和,整日为小事争吵不休,或者天天为工作奔波,为钱操劳,往往忽视了亲子之爱,让孩子体会不到家庭的温暖,也容易导致孩子寻找异性的寄托感情。

根据学生早恋的心理,我校采取了一系列的教育措施:首先普及心理、生理课,向学生讲解青春期男女发育特征,男女性格心理的异同,青春期性教育。其次鼓励学生参加集体性的交往活动。如:春游、社会实践活动、体育竞赛、文艺活动等。第三利用主题班会课让同学们讨论“男女生应该如何正常交往”并下发学校男女生交往“八提倡、八不提倡”规范:

一、交往对象:提倡男女同班同学多交往,不提倡男女生跨班、跨年级,更不提倡跨校,甚至跨行业交往。

二、交往范围:提倡男女生集体交往,不提倡男女生单个密度交往。

三、交往场合:提倡男女生在校内交往,不提倡男女生在校外,尤其在娱乐场所交往。

四、交往内容:提倡学生交往多谈学习、工作等健康内容,不提倡同学交往谈吃、谈穿、谈玩。

五、交往形式:提倡学生交往重精神轻物质,不提倡学生交往送礼。

六、交往举止:提倡男女生交往讲究文明,举止言辞得体,不提倡男女交往动手动脚,肢体接触。

七、交往指导:提倡男女交往应主动听取长辈的指导,不提倡背着长辈特别是监护人交往。

八、交往虚实:提倡男女生交往在现实环境中进行,不提倡男女生在网上交往。

第四召开学生代表与行政座谈会。在会上,有学生提问:校领导如何看待学生初恋问题?校领导抓住时机进行恋爱观教育:首先肯定初恋是青少年成长时期一种很正常的行为,但也让学生明白爱情是男女双方最真挚的爱慕,目的是结婚,建立家庭,并要求双方承担一定的道德义务和社会责任,付出相当的时间和精力,决不是赶时髦的事情。经济尚未,心智尚末成熟的青少年,闯入爱情领域,带有很大的盲目性、冒险性和冲动性。过早的恋爱,容易分散学习精力,耽误大好学习时光,而且由于青少年的身心发育不健全,其社会阅历、生活经验不足难以处理早恋中出现的一系列复杂的感情问题,很容易草率行事,造成终身遗憾。因此建议大家要用理智战胜感情,尽早割舍不应有的恋情。或者把这份感情深埋心底,等到长大成人、心智成熟后再看有无继续的可能。

录像播出后在学生中引起很大的影响。一个高三女生在日记中写道:我这几天正为该如何处理某某的追求而苦恼呢!听了校领导的谈话后,我决定告诉他把这份感情深埋心底,等到长大成人、心智成熟后再看有无继续的可能。呵呵------

我认为,制定对中学生恋爱的教育对策,有三个前提必须明确:(1)明确、尊重的前提。、尊重是现代教育的本质。我们放弃严厉禁止政策,不是因为管不住而被迫放弃,而是禁止政策违背了现代教育的本质。(2)明确“以学生发展为本”的前提。制定教育对策,不能满足于表现的风平浪静,不能停留在暂时的高分数和考大学等功利目标上,而要对学生一生的幸福负责,对学生的全面发展负责。(3)明确时代发展的前提。时代前进了,社会开放了,中学生的主体意识极大觉醒了,这个大潮流我们必须顺应,绝不能用封建主义的老花镜看待新一代的人际交往,也不能用功利主义的砝码衡量学生交往的利弊。我们的学生必须适应入世之后的中国社会环境,我们的孩子必须适应已然发生变迁的中国婚姻家庭现实。

由于我校对学生早恋的个别现象采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与约之以规相结合的方法,大部分学生都能正确处理男女间正常的交往关系,正确区分友谊和恋情。从而全身心投入学习中。受到广大家长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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