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交了税收还要罚款吗按什么标准罚

如题所述

现在在税收执法中,先给纳税人一段自查自纠的时间,如果在这个期间内,纳税人自己查出问题并补交税款和滞纳金的,一般不予处罚。但是在税务机下达检查通知书后,在检查过程当中,发现有税收违法行为并要缴纳税款的,一般要给予相应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处罚。这个处罚幅度由税务机关依据一定的裁量权标准来掌握,一般情况下是给予一倍的罚款。但对不配合检查、抗拒检查等行为的,处罚幅度可能高一些。
试想一下,如果偷逃税款事后只要补交了就可以不处罚,那么不是鼓励偷逃税款吗?对于遵守税收法律规定的纳税人也是不公平的。至于处罚标准,税收征管法中都有,可以查阅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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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9-30
《税收征管法》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2个回答  2014-09-30
其实主要还是看情节严不严重和认罚态度好不好,比较灵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