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7%,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2010年12月1日,甲企业“应收账款”借方余额为500万元。“坏账准备”科目贷方余额为25万元。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为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12月份甲企业发生如下相关业务。
(1)12月5日向乙企业赊销商品一批,按商品价目录标明的价格计算余额为1000万元(不含增值税)成不为600万元,由于是成批销售,甲企业给予乙企业10%的商业折扣。
(2)12月9日一客户破产,根据清算程序,有应收账款40万元不能收回,确认为坏账。
(3)12月11日收到乙企业的销货款500万元存入银行。
(4)12月21日收到2008年已转销为坏账的应收账款10万元存入银行。
(5)12月30日向丙企业销售商品一批,增值税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售价为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7万元,成本为60万元。甲企业为了及早收回税款,而在合同中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 1/20 N/30 (假定现金折扣不考虑增值税)
要求:(1)编制甲企业上述业务的会计分录
(2)计算甲企业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并编制会计分录(“应交税费”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和专栏名称,答案中的金额用万元表示)
2、甲企业为工业生产企业,2010年1月1日从二级市场支付价款204万元(含已到付息期且尚未领取的利息4万元)购入某公司发行的债券,另发生交易费用4万元,该债券面值200万元,剩余期限2年,票面利率为4%,每半年付息一次,甲企业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资料如下
(1)2010年1月5日,收到该债券2009年下半年利息4万元
(2)2010年6月30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为230万元(不含利息)
(3)2010年7月5日,收到该债券半年利息
(4)2010年10月31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为220万元(不含利息)
(5)2011年1月5日,收到该债券2010年下半年利息
(6)2011年3月31日,甲企业将该债券出售,取得价款230万元(含一季度利息2万元)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编制甲企业上述业务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