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经历造假被公司发现后,会怎样?

如题所述

工作经历造假被公司发现后的情况如下:
1、工作经历造假被公司发现了之后,公司会停止合同上的协议,对任聘者解除合同;
2、会对任聘者进行公示批评,警告处罚;
3、可能会辞退工作经历造假的任聘者。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
1、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如约定试用期超过6个月,不购买社会保险等;
2、采用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以损害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强迫对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如合同期满后强迫续订劳动合同;
3、采用欺诈的手段,故意隐瞒事实,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如虚假承诺优厚的工作条件;
4、订立程序形式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如双方当事人未经协商,或者未经批准采取特殊工时制度等;
5、违反劳动安全保护制度。如约定劳动者自行负责工伤、职业病,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等;
6、违反规定收取各种费用的劳动合同。如强制收取培训费、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股金等;
7、主体不合格的劳动合同。如招用童工、冒签合同等;
8、侵犯婚姻权利的劳动合同。如规定合同期内职工不准恋爱、结婚、生育;
9、侵犯健康权利的劳动合同。如约定工作时间超过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正常休息休假;
10、侵犯报酬权利的劳动合同。如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等;
11、侵犯自主择业权利的劳动合同。如设定巨额违约金、培训费,限制职工流动;
12、权利义务显失公平的劳动合同。如设定无偿或不对价的竞业禁止条件等。
综上所述,员工弄虚作假的,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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