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医院住院怎么报销

如题所述

(一)、住院时先自行缴纳住院费用,医院检查过程中自行门诊缴费,现金或转账结账。
(二)、出院之前,先去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理医保手续,复印住院病历、出院小结、诊断证明等材料。
(三)、办理出院手续,结清账目,5个工作日后取审核通知单。
(四)、拿到通知单后,再次在住院部办理结账手续,医院会将报销款从原住院押金中扣除,住院结余及之前自己缴纳的款项将退还给住院患者。

报销所需要的手续: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
7、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带齐以上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即时办理。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低保住院最高能报销百分之六十。根据相关规定,低保户家庭的成员,若是住院,可以得到高达60%的报销比例,但是若是在住院治疗结束之后,民事主体个人没有提出报销请求,那么医院是不会报销费用的。报销时带上相关材料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即可。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按照先保险、后救助的相关原则,低收入群体和低收入群体将按各自的医保类型进行报销。剩余的部分可申请医疗进行救助,即百分之六十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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