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下属单位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5

宣城市劳动保障局共有4个下属单位:
(一)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协调指导全市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的工作;负责对全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承办失业保险市级调剂金的统筹、使用;指导各级就业训练中心开展就业前培训、转业转岗培训和再就业培训工作;指导全市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工作;承办境外职业介绍和对外劳务合作工作,开展境外就业和对外劳务合作咨询服务;承担全市失业保险、就业训练、劳服企业统计工作。为求职人员办理求职登记,介绍用人单位。为用人单位提供中介服务,办理录用手续。开展职业指导,提供就业咨询服务。收集并发布职业供求信息、工资指导价位。提供社会保险办理和劳动合同鉴证、档案托管等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负责实施农村劳动力有序化流动就业工作,开展省际间劳务协作活动,组织劳务输出;办理流动就业手续,负责发放“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和“外来人员就业证”。做好务工人员的跟踪服务工作。
(二)市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根据国家、省、市养老保险政策法规,负责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支付和管理工作。拟定全市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调剂金的收支计划,指导全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管理、存储、划拨养老保险基金。拟定全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登记、审核养老保险缴费申报及养老保险关系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的办事程序与操作规范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建立个人账户和管理缴费档案的业务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承办原行业统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管理工作。负责汇总编制全市养老保险基金月、季、年度财务报告,指导全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执行养老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负责汇总编制全市养老保险基金的月度、季度、年度统计报告,指导全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执行养老保险基金统计制度,管理全市养老保险信息与统计数据,参与养老保险信息系统规划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养老保险基金稽核工作,指导全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建立健全防范瞒报少缴养老保险费和虚报冒领养老保险待遇的工作制度。制定全市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规范,指导全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工作和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服务。
(三)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负责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和支付工作;负责对具有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作为市直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确认工作;负责市直参保单位申报资料的审核、征缴计划的制定以及参保人员医疗保险证、卡的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的签订工作,并依据协议及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与之结算医疗费用;同时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医疗行为和有关资料进行检查或抽查;会同局医疗保险科及有关部门对其进行考核;负责市直参保人员异地转院(诊)的审批、医疗费用报销;进入医疗救助人员医疗费用的审核、划拨或报销及非定点医疗机构急诊住院医疗费用审核报销工作;负责市直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慢性病种证卡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四)市劳动监察支队
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对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制度、与劳动者订阅的劳动合同、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人特殊劳动保护规定、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职业介绍技能培训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技能培训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