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10是运动员腿有轻度软弱;运动员关节的灵活运动受到严重限制;运动员双脚畸形,或者一肢的小肢截肢。
通常情况下,在比赛之前和比赛过程中对参赛选手进行医学功能分级鉴定。游泳是唯一的各种残疾的运动员都可以参加比赛的项目,包括肢体残疾、视力障碍、脊椎损伤、智力障碍等等。智力障碍的运动员,如果符合国际弱智人体育协会的鉴定,游泳比赛将其定为S14级。
视力障碍的运动员根据他们视力的丧失程度被分成三个级别B1,B2和B3级。在残疾人游泳比赛中运动员分别参加11级、12级、13级三个级别的比赛,分别对应B1,B2和B3级,具体标准如下:B1级:双眼无感光,或仅有光感但在任何距离、任何方向均不能辨认手的形状。
残奥会其它分级
S7 SB6 SM7
运动员能完全使用他们的胳膊和躯体,以及一些腿功能;身体的同一侧有协调或者软弱问题;两肢高位截肢。
S8 SB7 SM8
运动员能完全使用他们的胳膊和躯体,以及一些腿功能;两肢截肢;或者一个胳膊不能使用。
S9 SB8 SM9
运动员只有一只腿非常微弱;或者有很轻的协调问题;或者有一肢截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