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挂后认全责,没有对方较强险单复印件,可否获得保险理赔;对方先表示不修车,现又表示要修,需我的保单

前两天与别的车发生擦挂,对方轻微受损,自己的车需要修理,在快处中心,交警看现场照片后说是双方责任;我在保险公司(中国人寿)报了案,对方称自己车辆受损轻微,仅有少量擦伤且今年已经报过保险,为避免影响下次购买保险的优惠坚决不愿在自己保险公司报案,并明确表示自己目前不考虑修车,以后自己找修理厂解决;快处中心多位保险公司人员称只要我自己认了全责,对方提供一份交强险发票,我就可以尽快修车获赔了;现场为了尽快处理完,虽然自己吃了点亏,但还是同意了该提议,并由快处中心交警出具了一份责任认定书;同时与对方约定拿对方交强险发票的时间。
但在今天联系对方明天拿交强险复印件的时候,对方提出以后要修车,需要我提供自己的交强险复印件给他,现请问:
1,目前这种情况下,如果对方不愿提供较强险保单,我是否面临无法赔付的风险;
2,对方如果获得我的保单复印件,且其本次没有报案,是否肯能存在以后他的这两车受损更严重的时候用我的这份保单让我承担更大维修费用和法律风险的可能;
3,本次对方未报案,获取我的保单信息后,他是否能在任何时候对我进行赔偿索取;
4,除了以上3种情况外,我还可能面临什么样的不利情况和局面?有无补救方法?

自己感觉的证据有利面:1, 现场照片目前全部保留。2, 快处中心多名员工可以证明;
自己感觉的证据不利面:1,在交警出具的红色单据上签了个字(该单据上陈述了,看双方都有责任,但最终判我为全责这句话)

望尽快回复,新手无知,急待拯救,非常感谢!!!

  发生汽车交通事故负全责,需要对方的维修发票和交警开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保险公司的定损报告单等资料,一般不需要对方交强险的保单复印件。理赔顺序是先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在第三者责任险责任限额内赔偿。
  理赔流程如下:
  1.报案: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事发48小时内报案。
  (1)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电话、传真等报案由内勤代填);
  (3)内勤根据客户提供的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印保单、保单副本和附表。查阅保费收费情况并由财务人员在保费收据(业务及统计联)复印件上确认签章(特约付款须附上协议书或约定);
  (4)确认保险标的在保险有效期限内或出险前特约交费,要求客户填写《出险立案查询表》,予以立案(如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要求客户填写),并按报案顺序编写立案号;
  (5)发放索赔单证。经立案后向被保险人发放有关索赔单证,并告知索赔手续和方法(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
  (6)通知检验人员,报告损失情况及出险地点。
  以上工作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
  2.查勘定损
  (1)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受损标的在外地的检验,可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2)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
  (3)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
  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1)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向客户说明需补交的单证后退回客户,对单证齐全的赔案应在“出险报告(索赔)书"(一式二联)上签收后,将黄色联交还被保险人;
  (2)将索陪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4.理算复核
  (1)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单证手续齐全的在交接本上签收;
  (2)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5.审批
  (1)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
  (2)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6.赔付结案
  (1)核赔科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案编号,将赔款收据和计算书交财务划款;
  (2)财务对赔付确认后,除陪款收据和计算书红色联外,其余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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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7-21
目前这种状况,可以要求你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对本车进行定损,将定损的资料(定损单、换件清单等)拿好,待车辆修复开具发票后,要求保险公司理赔,如保险公司拒绝,向人民法院起诉,保险公司包输官司。追问

非常感谢!总算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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