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帮帮我,我的情况很特殊,我们在三月定婚,订婚时男方答应给我个人十万元衣服钱除金银首饰在外,我们当地也都这样,我当时很忙,把十万元先放在他父母那暂存,后来因为他父亲做生意说要借用,也没有打借条,直到四月我们结婚后。十一月,我要求把钱归还,他母亲却直接把钱交到他手里,说是一家人钱不要分你我。谁知道我们刚把钱拿回家他亲戚就来把钱拿走了,说是贷款,事先我什么都不知道,碍于情面我没有当亲戚的面问他,亲戚走后我问他怎么回事,谁知道他翻脸说这个钱不是给我一个人的,也不属于我。我当即要求他家亲戚写借条给我,谁知道借条上的名字却是他的,还说什么一家人,分那么清楚干什么。借条在我手中。结婚一个月我怀孕以后由于娘家住的远暂时把金银首饰放在他父母那,怀孕期间我发现他出轨,有第三者打给我电话的部分录音和手机号,他本人和家里见我们感情不太稳定,准备把那十万元钱和金银首饰扣下,现在我怀孕八个月,如果以后要离婚,我那十万元和金银首饰应该怎样要回?受不受法律保护?我们领证了。我如果真的要离婚,需要收集哪些证据来争取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