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第一个以立法形式实现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是德国。
社会保障制度起源于19世纪末的欧洲工业社会,1601年英国女王颁行了世界上第一部《济贫法》,这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萌芽。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部分是为劳动者提供社会保险,第一个建立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是后起的资本主义国家——德国。
德国颁布的《疾病社会保险法》、《工伤事故》、《老年和残障》,标志着世界上第一个最完整的保险体系的建立,社保制度产生。
德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史:
1881年德国首相俾斯麦提出工伤事故保险法案,11月以“皇帝诏书”的形式颁布了社会保障法,着意味着世界上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出现了社会保障。简单来讲,德国的社保制度可以分为大致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在1881年以前,主要由宗教界及社会团体兴办的慈善事业负责社会保障及社会福利事业。
第二阶段即1881年到两次世界大战前期。这一阶段里德国社会保障进一步发展,社保的种类即覆盖面得到了进一步扩展,而人们所受的福利也相对提高。
第三阶段为两次世界大战之间。虽然说法西斯政府时期,将世界搞得天翻地覆,但其仍然保持了社会保障制度,社保制度可以说是在极不稳定的状态下缓慢的发展、前行。
第四阶段为二战之后,其中1957——1989年为社保制度的大发展时期。其中1957年和1969年德国政府对社保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也正是在这期间德国步入了世界“福利国家”的行列。此外其中德国还经历了经济衰退,也因此对社保制度进行了调节。
第五阶段是由“两德”统一至今。东西德统一后,政府通过各种调节,顺利的过渡了“东德”的社会保障,融合了德意志民族的整体,并且进一步发展到今天德国的社会保障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