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分析三种基本支付方式的风险情况。

如题所述

【答案】:(1) 信用证结算方式解决了买卖双方互不信任问题,有融通资金的保证作用,但是,并不是说信用证结算方式可以完全排除买卖双方所有的风险。出口商仍可能遭到进口商不开证或不如期开证,或开证行倒闭及因为单据不符遭到拒付的风险;进口商则可能遭到出口商不交货或以坏货、假货、假单据进行诈骗的风险。开证行可能遭到进口商倒闭或无理挑剔拒收单据的风险,出口地银行同样可能遭到开证行倒闭或无理拒付的风险。因此,在国际贸易中,使用信用证结算方式,只能说是一种较为完善的结算方式。
(2) 托收的性质为商业信用。银行办理托收业务时,只是按委托人的指示办事,并不承担对付款人必然付款的义务。如进口商破产或丧失清偿债务的能力,出口人则可能收不回或晚收到货款。在进口人拒不付款赎单时,除非事先约定,银行没有义务代为保管货物。如货物已到达,出口人还要承担在进口地办理提货、交纳进口关税、存仓、保险、转售以至被低价拍卖或被运吲国内的损失。在承兑交单条件下,进口人只要在汇票上办理承兑手续,即可取得商业单据,凭以提取货物;出口人收款的保障就是进口人的信用,一旦进口人到期不付款,出口人便会遭到货款全部落空的损失。所以承兑交单比付款交单的风险更大。跟单托收对出口人虽有一定的风险,但对进口人却很有利,不但可免去申请开立信用证的手续,不必预付银行押金,减少费用支出,而EL有利于资金的融通和周转。
(3) 在国际贸易中使用汇付方式结算货款,银行只提供服务,因此,使用汇付方式完全取决于买卖双方的信任,卖方交货后交出单据,买方是否按时付款,则取决于买方的信用。所以汇付也属于商业信用,在这种方式中,提供信用的一方所承担的风险很大,所以在实践中,除对本企业的联号或分支机构和个别极可靠的客户用以预付货款或货到付款外,主要用于定金、贷款尾数及佣金的支付。但也用于预付货款、订货付现和赊账等业务。采用预付贷款和订货付现,对卖方来说,就是先付款后交货,资金不受积压,对卖方最为有利;反之,先交货,后收款,卖方不仅要占压资金而且还要承担买方不付款的风险,因此,埘卖方不利,而对买方最为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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