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捐赠收入计入营业外收入核算,需要计入利润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接受捐赠收入的,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接受捐赠收入属于企业通过接受赠与的方式取得的收入,应当计入收入总额,但是,对于以下的收入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