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结局就是房子重新回到了爷爷手里,孙子继续上诉,维持原判!
事情起因:爷爷有一套房子,还有个孙子,这不想把房子给孙子吗?免费给还不好,估计家里还有其他儿孙,爷爷想出了一个好办法,一块钱卖给孙子,就这样,爷孙俩签订了一份合同,爷爷的房子以一块钱的低廉价格卖给孙子!
这事儿可是背这奶奶干的,奶奶不知情啊,等奶奶知道了就不干了,这是夫妻共同财产,就算在你名下,也是咱们两个人的,你说卖就给卖了,不好使,首先你对我不尊重,其次你侵犯了我的个人权益,奶奶把爷爷告上了法庭!
法官认为这套房子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应该协商处理,不能一人做决策,这不爷爷跟孙子签订的那个协议属于无效协议,房子重新回到了爷爷手中!
夫妻齐心,其利断金!夫妻二人还是得商量着来,你是这么想的,可你万一想的不对呢,商量、商量,对方还能帮你纠正一下错误!
如果只有这一个孙子,那早晚都是他的,没必要如此争抢,最后闹得不欢而散,奶奶成了敌人,爷爷变成了陌生人,如果儿孙多就另当别论了!
我感觉这孙子有些别有用心了,奶奶为什么不想给你呢?你还是好好想想吧,是不是平时做了什么伤人心的事儿,老人要房子也没什么大用,住到死最后真的早晚都是儿女的,也许家里儿孙较多,孙子怕最后自己得不到吧,爷爷偏向于你,那奶奶或许是想一碗水端平呢?
总结:人啊,老了,老了,也还是有烦心事,什么对这个好了,对那个好了,在有点钱,来个财产之争就更热闹了,明明养儿是为了防老,可到最后才知道,养儿就是曾经欠的债,一直在还,一直还,如今都还到孙子头上了,都没还完,所以我认为奶奶做的没错,这是给自己留了条路,留了条活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