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为了照顾女方特殊的生理情况,在下列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 一) ,怀孕期间;( 二) ,分娩后1年之内;( 三) ,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只是对男方提起离婚诉讼权利的限制,并没有禁止男方行使提出离婚的权利。如果男方提出离婚,女方也同意的,即双方协议离婚的不在限制的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