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打仗死去的将士成千上万,皇帝对死去的将士家属会给予怎样的补偿?

如题所述

在我们的古代,我们不能避免战争多少朝代是由血和骨组成的这些是士兵和士兵用生命换取的和平。

因为在一个正常的队伍里,男人是不允许和家人打仗的,因为这样会动摇军队的士气,所以自古以来,女人就不允许出现在营房里,短期的战争是可以的,但是长期的跋涉是一群老男人的,生活自然是艰苦的,有些事情是可以控制的,但有些事情是办不到的受到控制,皇帝才意识到,为了奖励这些勤劳的士兵,皇帝采取了三种方法。

第一个办法是把一些犯罪的妇女配到边境地区,奖励她们做妾。顺便说一下,他们可以照顾自己的日常生活。因为在军营里,老人们做不了什么,所以他们自然需要一些细心的女人来做。因为男人太粗心,他们不能处理很多事情,也不能想到他们。第二种方式是皇帝把即将死去的人聚集在军营里,形成所谓的“军妓”,这是对勤劳军人的一种褒扬。因为当她们厌倦了战斗,这些军妓可以施展按摩、跳舞、弹钢琴等才艺,让她们放松身心,不能长时间绷紧身体,人的精神就会崩溃,所以在紧张的气氛中放松也不为过。将军们有这样一位体贴他们的皇帝,真是幸事。

第三种方法在开始的时候还很流行,但是后来不可能了,因为古代皇帝认为这么长时间会让军队分心。为什么?一开始,刘邦同意带家人一起去。一开始,刘邦打仗的时候并没有带着陆难母子。然而,后来发生的事情是,他们被敌人绑架,几乎伤害了他们。后来,刘邦出去打仗时,没有带上家人。因为这个原因,把它们带来的方式被取消了不管怎样?在古代,皇帝对士兵相当通情达理、和蔼可亲,但也有一件坏事:古代妇女成为牺牲品,古代妇女地位低下,没有尊严,没有对男人的尊重,这不是一种悲哀。


所以,古代打仗死去的将士成千上万,皇帝对死去的将士家属会给予在战场上作战牺牲的士兵,主要有战死安葬、收录子孙和家庭抚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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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20

咸平五年(1002年)五月,对环庆路冬季讨伐蕃部受伤的土兵赐缗钱、药酒,其俸禄待遇仍然如故。仁宗庆历元年(1041年)八月诏令,受伤的军人,政府终身给其平时衣粮的一半,和一次性给三十千的补贴。宋代还规定战场上受伤50天内死亡者,仍按阵亡推恩。

二是对阵亡者的优抚。在战场上作战牺牲的士兵,主要有战死安葬、收录子孙和家庭抚恤等。对在战斗中牺牲或其他原因意外死亡的士兵,宋朝政府给以安葬,设有安葬墓地,并安排僧人守祭。阵亡士兵的后代子孙,有时还收录其为官或让其从军,以示对死去者的优抚;若阵亡将校无子孙的,其亲属也可录用。由于宋朝军队俸禄有保证,所以一些士卒阵亡后,朝廷往往收录其子弟从军以示报答,年龄不够者,待合格后仍可入伍。

宋朝政府还对其家庭给以必要的经济救助。一方面,赐给死亡军土家庭一定数额的钱物;另一方面,对蕃兵、弓箭手阵亡及受伤者,宋朝政府同样给以抚恤。对无所依靠的阵亡将士的亲属,政府给以必要救助。如熙宁七年(1074年)四月,朝廷对收复熙河过程中,无所依靠的阵亡军土的亲属终身给以救助。

三是平时官兵死亡的优抚。因病死亡的士兵,宋朝政府给以必要的优抚,如“军员子孙令步军司降等安排,有残疾及不愿为兵若无子孙者,加赐缗钱”,“父母年七十以上而无子孙可依者,特给小分请受”。军队官员去世后,朝廷的优抚方式,一般为赠官、赐钱物、收录子孙等。

四是对裁汰军人的安置。首先是退减至剩员,剩员在宋朝的禁兵、厢兵和土兵中都存在,是宋朝军士中的拣退者,即禁兵、厢兵、士兵因年老或疾病,不任征戍,保留军籍,减削军俸,在军中从事杂役的人,领取一半以下军俸。他们虽然没有脱离军籍,但已不是军队的主要战斗力量,它具有安抚、照顾年老残疾军人的意义。其次是遣返归农,即令其归乡种田,官府发给一定量的粮食。一般遣返归乡里的军士年龄在50岁以上,对拣退者的家属还给以必要的帮助,“令买牛种,免租税丁役,使为永业”。对裁汰离开部队的军人,要求部队给以措置收养。 

五是对军人的疾病与受伤救治。首先,对因病需要治疗的军士遣使送药,前去医治。如熙宁八年(1075年)三月,对在赴京路途中有疾病的兵士,要求所过州县遣人医治。其次,对安南遭受瘴气侵害的士兵,积极给以医治。其三,患病期间的土卒,仍给口粮。其四,对在战场上受伤的土卒,无论是在贼境或不在贼境受伤情况下的医治,都有明确规定和要求,积极进行治疗。

六是对出征军人的家属安置。军人家属则随军而居,同兵士一同居住于兵营。对部队出征时留守军营的家属也采取了安置措施:首先,对遇有特殊困难的军士家属,给以特别恩赐。如咸平五年(1002年)七月,真宗要求“诸州因霖雨坏营舍,有军出家属在营者,赐缗钱”。其次,军士外出征战期间,军俸由家属领取,以便养家糊口,使其生活有基本保证。其三,对生活困难的驻军家属政府给以照顾,有病者官为看病,死亡者官为埋葬。

第2个回答  2019-09-20
政府终身给其平时衣粮的一半,和一次性给三十千的补贴。宋代还规定战场上受伤50天内死亡者,仍按阵亡推恩。
第3个回答  2019-09-21
咸平五年(1002年)五月,对环庆路冬季讨伐蕃部受伤的土兵赐缗钱、药酒,其俸禄待遇仍然如故。仁宗庆历元年(1041年)八月诏令,受伤的军人,政府终身给其平时衣粮的一半,和一次性给三十千的补贴。宋代还规定战场上受伤50天内死亡者,仍按阵亡推恩。
第4个回答  2019-09-20
会发一定的慰问金,以此来补偿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