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如题所述

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
1.年限平均法
年限平均法的计算公式如下:
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的基本计算公式如下: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3.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的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每月月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4.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预计使用寿命-已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寿命×(预计使用寿命+1)/2×100%
或者: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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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4-28
固定资产准则规定,企业应对所有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
  ①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应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为了简化核算,固定资产应用指南仍沿用了实务中的做法: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这与税法的规定也是一致的。
  ②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所谓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
  ③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④对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在确定折旧年限时应该考虑是否可以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会取得资产的所有权。
  比如融资租入一项设备,租期为3年,尚可使用5年。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是否会取得资产的所有权,则应按3年计提折旧,如果可以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将会取得资产的所有权,则应按5年计提折旧。
  ⑤处于更新改造过程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⑥因大修理而停用的固定资产,照提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