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于1949年9月21日至9月30日在北平举行。中国共产党及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等单位的代表(含候补代表)共662人参加了会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代表全国人民的意志,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
会议的主要内容:
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2.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选举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
3.大会决定以五星红旗为国旗,以《义勇军进行曲》为代国歌,以北平为首都改名为北京,采用公元纪年。
4.大会决定在首都天安门广场建立一座人民英雄纪念碑,以表示对革命先烈的无限崇敬和缅怀。
补充: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人民政协不再代行全国人大的职权,但作为中国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继续存在,并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以及对外交往中发挥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