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下来了公安局还有权做行政处罚吗

如题所述

理论上,公安无权再处以行政处罚了。
法律分析
以故意伤害或者故意殴打他人身体为例,我国行政法之一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了我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200~500元的罚款。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如果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一个人因为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了刑事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那么说明对于一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国家或者政府已经对其进行了更为严厉的处罚。行政处罚作为一个相对较轻的处罚,只适用于相对较轻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一旦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已经达到了法律认可的。入刑事犯罪的标准,那么,这个较为严重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已经不归行政处罚管辖了,是归刑法处罚,因此,如果刑法已经对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进行处罚,行政如果再进行处罚的话,已经是多次双重处罚了,是违反法律理论的。因此,如果法院已经对一个严重的违反行政的行为进行了刑事处罚。那么,公安就已经失去了对他进行行政处罚的权利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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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9-18
法院判决针对三类案件: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
行政处罚属于行政机关职权范围,与法院判决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因此,法院无权干涉行政机关处罚行为,只是在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后,法院有可能通过判决方式纠正错误的行政处罚。
公安是否有权做行政处罚,还是要看法院的判决内容是什么,法院判决与处罚事项是什么关系。如果判决不涉及行政事项,公安行使自己的处罚权,没有问题。
最后要注意,民事责任、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没有交集,各个责任分别承担。并非承担了民事责任就可以规避行政处罚,这是互不影响的两件事。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12-12
行政违法,(派出所指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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