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要夫妻感情破裂证明材料,并不是要你写篇什么感人动听的好材料,意思是要你拿出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证据,不是说你到法院去说要离婚就判决你们离婚的,你们是因为什么纷纷纠缠不清,造成你们不能继续共同生活,这是要以事实来证明的,光是你口头说的没有一个实实在在的证据来证明,法院还不敢采信。
哪些证明是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呢?
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总而言之,除第(五)项第二款的规定可以直接判决离婚外,一般情况要求离婚不是很容易的事,按照法律规定,除你必须要有足够可以证明以上法律规定的夫妻感情的确破裂情形的证据外,法院还是要通过调解程序,以最大的可能达到夫妻能够破镜重圆,这是法院解决离婚案件的底线。一般第一次向法院起诉离婚是不能成功的,除非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只一方提出离婚,一次离不成又要等半年后再重新起诉,起头到末尾要花1年多2年、甚至几年时间,耗时间、花钱财又费人力,一个脑筋都要给你缴晕,所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必须是在万不得也的情况才可取,因此,本人认为:虽然离婚自由、也不能轻率离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