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费和利润的取费基数

如题所述

管理费和利润的取费基数:管理费的计算基数是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利润的计算基数是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与管理费的总和。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在此基础上再加上规费、税金就是工程造价。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规定,有的以直接工程费、有的以人工+机械、有的则以人工费为基数计算。建筑通常使用直接工程费或人工+机械为取费基数,而安装大部分以人工费为取费基数。根据项目和工程类型的不同,管理费和利润对应的费率也有所不同。
管理费是指管理人员个工资、福利、办公费用等。管理费的性质近似于手续费,通常为一次或分次付清。其中工程项目中的管理费计算公式为:管理费=计算基数*企业管理费费率。利润是指企业施工利润,施工利润是指施工企业由于实际成本低于预算成本形成的收益。施工利润本质上应是个别成本低于社会成本形成的超额利润,因此只应是少部分先进企业才能获得。工程项目中利润的计算公式为:利润=计算基数*企业利润费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第一百六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
第一百六十八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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