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的劳动协议是两个月的,但是到现在做了20多天后,公司说不用暑假工了,昨晚本月月底就不用来了,工资在下月十五号(统一发工资日)打到我卡上,请问下,我可以要求除了工资之外的补偿吗?能有什么补偿呢?
谢谢,但是我和公司说了之后,他们说这个不是合同,只是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有权提前辞退我,理由是我是暑假工,目前公司的整体业务成绩太差了,要招长期职工。我想问下这种情况还能要求补偿吗?如果公司不同意,我该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