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行为有哪些,简答

如题所述

票据行为是以票据权利义务的设立及变更为目的的法律行为。

广义的票据行为是指票据权利义务的创设、转让和解除等行为,包括票据的签发、背书、承兑、保证、参加承兑付款、参加付款、追索等行为在内。

狭义的票据行为专指以设立票据债务为目的的行为,只包括票据签发、背书、承兑、保证、参加承兑等,不包括解除票据债务的付款、参加付款、追索等。

根据票据行为的性质,狭义的票据行为还可以分为基本的票据行为和附属的票据行为。基本的票据行为是创设票据的行为,即出票行为。

出票行为有效成立后,票据才可以有效存在。票据上的权利义务关系都是由出票行为引起的。附属的票据行为是指出票行为以外的其他行为,是以出票为前提,在已成立的票据上所做的行为。

基本票据行为和附属票据行为票据的签发行为是各项票据行为的开端,签发票据时所规定的权利、义务是其他票据行为的基础,所以它是创立票据的原始行为,称为基本票据行为。

根据基本行为产生的承兑、背书、保证、追索、付款等其他票据行为没有基本属性和原始创造性特征,称为附属票据行为。

扩展资料:

票据权利

票据权利 又称票据债权,指执票人直接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目的而行使的权利。票据权利是相对于票据债务人的义务而言的,票据债务人有票据主债务人或担保债务人之分,而票据权利则相应分为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①付款请求权,是对汇票承兑人、本票出票人和支票保付人等付款义务人依提示票据,行使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

②追索权。汇票、本票、支票的出票人及背书人或其保证人依票据法负有保证付款的责任,当不获付款或汇票不获承兑或其他到期日发生付款受阻、争议等情况时,持票人可以向债务人行使请求支付追索金额的权利。

票据权利的取得可分为原始取得和继承取得两种方式。出票人作成票据证券,将其交付于受款人而完成其出票行为时,基本票据关系因而产生。

受款人则成为基本票据关系人,享有原始取得票据权利。按一般票据法,票据权利的继受取得有两种方法:背书的交付和单纯的交付。除此之外,票据权利还可因票据法以外的原因而发生继受取得。如企业的合并、继承等。

持票人取得有背书人背书的票据,按背书的连续性而取得享有持票人的权利。这种权利在票据法上的法律效果是:

①该持票人被推定为票据所有人及权利人;

②票据债务人因对于该持票人履行付款或偿还义务而即免除票据上的责任;

③第三人由该持票人善意受让票据的,当然取得票据权利。行使票据权利的行为,是指持票人请求付款,或请求背书人,或汇票、支票出票人,或其他票据债务人,给付追索金额行使票据权利的证券上行为或非证券上行为。一般有提示付款行为和作成拒绝证书的请求行为。票据权利的行使有时间、地点的限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票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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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26
票据行为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票据行为是指以发生、变更或消灭票据的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涂改、禁止背书、付款、保证、承兑、参加承兑、划线、保付等。狭义的票据行为是票据当事人以负担票据债务为目的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参加承兑、保证、保付六种。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票据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票据,是指汇票、本票和支票。
第2个回答  2018-05-04
1.票据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和保证四种。
【解释】付款不属于票据行为,付款请求权属于票据权利。
2.票据当事人
(1)基本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
(2)非基本当事人: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保证人
【解释】(1)商业汇票、支票的基本当事人包括出票人、收款人和付款人;(2)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的基本当事人只包括出票人和收款人。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8-05-04
票据行为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票据行为是指以发生、变更或消灭票据的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涂改、禁止背书、付款、保证、承兑、参加承兑、划线、保付等。狭义的票据行为是票据当事人以负担票据债务为目的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参加承兑、保证、保付六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