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区级)办理条件是什么?

如题所述

一、在长春市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区级)”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完整。)
2.一般情况需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3.一般情况需提供:门诊部:医师:资格证(原件)、执业证(原件)、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护士:资格证(原件)、执业证(原件) 检验师及药师等医技人员:资格证(原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4.一般情况需提供:区卫计局医政科出据的现场合格的检查单(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5.一般情况需提供:医疗机构房屋的产权证或房屋买卖合同(纸质和电子版: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医疗机构的房屋是租赁的,来年检时可带产权证或房屋买卖合同的复印件。)
6.一般情况需提供:医疗垃圾处理协议(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7.一般情况需提供:诊所:医师、药师及护士:资格证(原件)、执业证(原件)(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址
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名称: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网点电话:0431-8996018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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