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侯至自田(1),晏子侍于遄台(2),子犹驰而造焉(3)。公曰:“唯据与我和夫!”晏子对曰:“据亦同也,焉得为和?”公曰:“和与同异乎?”对曰:“异。和如羹焉,水、火、醯、醢、盐、梅(4),以烹鱼肉,燀执以薪(5),宰夫和(6)之,齐之以味(7),济其不及(8),以泄其过(9)。君子食之,以平其心。君臣亦然。君所谓可而有否焉,臣献其否以成其可(10);君所谓否而有可焉,臣献其可以去其否。是以政平而不干(11),民无争心。故《诗》曰:‘亦有和羹,既戒既平。鬷嘏无言,时靡有争(12)。’先王之济五味。和五声也(13),以平其心,成其政也。声亦如味,一气(14)、二体(15)、三类(16)、四物(17)、五声(18)、六律(19)、七音(20)、八风(21)、九歌(22),以相成也;清浊、小大、短长、疾徐、哀乐、刚柔、迟速、高下、出入、周疏,以相济也。君子听之,以平其心。心平,德和。故《诗》曰:‘德音不瑕(23)。’今据不然。君所谓可,据亦曰可;君所谓否,据亦曰否。若以水济水。谁能食之?若琴瑟之一专,谁能听之?同之不可也如是。”[3]
注释 听语音
(1)侯。指景公。田:打猎。这里指打猎处。
(2)遄(chuan)台:齐国地名,在今山东临淄附近。
(3)子犹。国大夫梁丘据的字。造。到。往。
(4)羹:调和五味(醋、酱、盐、梅、菜)做成的带汁的肉。不加五味的叫大羹。醯(XT):醋。醢(hai):用肉、鱼等做成的酱。梅:梅子。
(5)燀(chan):烧煮。
(6)和:调和。
(7)之以味:调配使味道适中。
(8)济:增加,添加。
(9)泄:减少。过:过分,过重。
(10)献:进言指出。
(11)干:犯,违背。
(12)这四句诗出自《诗·商颂·烈祖》。戒:具备,意思是指五味全。平:和;指味道适中。(zong):通“奏”,进献。嘏(gu):通“假”。至:指神灵来到。无言:指肃敬。
(13)济:这里的意.思是相辅相成。五味:指辛、酸、咸、苦、甘五种味道。五声:指宫、商、角、徽、羽五个音阶。
(14)一气:空气,指声音要用气来发动。
(15)二体:指文体和武体,用形体舞蹈来配合演唱。
(16)三类:指《诗经》中的风、雅、颂三部分。
(17)四物:四方之物,指乐器用四方之物做成。
(18)五声:即五音。
(19)六律:指用来确定声音高低清浊的六个阳声,即黄钟、太簇、姑洗(xian)、蕤(rui)宾、夷则、无射(yi)。
(20)七音:指宫、商、角、徵、羽、变宫、变徵七种音阶。
(21)八风:八方之风。
(22)九歌:可以歌唱的九功之德,即水、火、木、金、土、谷、正德、利用、厚生。
(23)这句诗出自《诗·豳风·狼跋》。德音:本指美德,这里借指美好的音乐。瑕:玉上的斑点,这里指缺陷。[3]
译文
景公从打猎的地方回来,晏子在遄台随侍,梁丘据也驾著车赶来了。景公说:“只有梁丘据与我和协啊!”晏子回答说:“梁丘据也不过是相同而已,哪里能说是和协呢?”景公说:“和协与相同有差别吗?”晏子回答说:“有差别。和协就像做肉羹,用水、火、醋、酱、盐、梅来烹调鱼和肉,用柴火烧煮。厨工调配味道,使各种味道恰到好处;味道不够就增加调料,味道过重就用水冲淡一下。君子吃了这种肉羹,用来平和心性。国君和臣下的关系也是这样。国君认为可以的,其中也包含了不可以,臣下进言指出不可以的,使可以的更加完备;国君认为不可以的,其中也包含了可以的,臣下进言指出其中可以的。去掉不可以的。因此。政事平和而不违背礼丁,百姓没有争斗之心。所以《诗·商颂·烈祖》中说:‘还有调和的好羹汤,五味备又适中。敬献神明来享用,上下和睦不争斗。’先王使五味相互调和,使五声和谐动听,用来平和心性,成就政事。音乐的道理也像味道一样,由一气。二体、三类、四物、五声、六律、七音、八风、九歌各方面相配合而成,由清浊、小大、短长、疾徐、哀乐、刚柔、迅速、高下、出入、周疏各方面相调节而成。君子听了这样的音乐,可以平和心性。心性平和,德行就协调。所以,《诗·豳风·狼跋》说:‘美好音乐没瑕疵。’现在梁丘据不是这样。国君认为可以的,他也说可以;国君认为不可以的,他也说不可以。如果用水来调和水,谁能吃一下去?如果用琴瑟老弹一个音调,谁听得下去?不应当相同的道理,就像这样。”
赏析
晏婴所讨论的和与同很典型地代表了咱们国人的思维特点和方式。
和与同,表面上看起来很相似,它们的表现也有一致性,但在实质上,它们完全不同。同,是绝对的一致,没有变动。没有多样性,因此,它代表了单调、沉闷、死寂,它也没有内在对活力和动力,不是一个具有生命力的东西,也不符合宇宙万事万物。起源、构成、发展的规律性。
和,却是相对的一致性,是多中有一,一中有多,是各种相互不同、相互对立的因素通过相互调节而达到的一种统一态、平衡态。因此,它既不是相互抵消、溶解,也不是简单地排列组合,而是融合不同因素的积极方面结成和谐统一的新整体。它保留了各个因素的特点,又不让它们彼此抵消,因而是一个具有内在活力、生命力、再生力的整体。
和的观念既是宇宙万物起源、构成、发展的规律之一,同时也是先人对事物的独特理解。换句话说,和的内涵,既包括了自然规律,也包括了人的理智对秩序的追求,即人为的秩序。
和的观念被付诸实践,就形成了中国人独特的行为方式。国家兴盛的理想状态是和谐:君臣之间、官民之间、国与国之间、朝野之间,相互理解、支持、协调,利益趋于一致;文学艺术的最高境界也是和谐:有限和无限、虚与实、似与不似、刚与柔、抑与扬等等因素共存于一个统一体中,相互补充,相互调节;人们处理事务、人№关系也崇尚“和为贵”,用自我克制来消除矛盾、分歧,用相互切磋来发扬各自所长,通过寻找利益的一致之处,把各方的不同之处加以协调。
还应注意到,“和”的最终旨归,是人的内心的心性平和,也就是说,“它的最后落脚点,还是人自身的生存状态。因此,它是内向的,而不是外向的;是人本的,而不是物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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