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新办)需要什么材料?

如题所述

一、在长春市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新办)”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按单位办理需提供:《压力管道基本信息汇总表——工业管道》,《气瓶基本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内容应与实际情况一致。)
2.按单位办理需提供: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内容应与实际情况一致。)
3.按单位办理需提供:监督检验、定期检验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新投入使用的气瓶应当提供制造监督检验证明,进行定期检验的气瓶应当同时提供定期检验证明。压力管道应当提供安装监督检验证明,达到定期检验周期的压力管道还应当提供定期检验证明;未进行安装监督检验的,应当提供定期检验证明。)
4.按单位办理需提供:老旧特种设备办理使用登记申请(如果适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老旧设备办理使用登记时提供,电子版为PDF格式。)
5.按单位办理需提供: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个人设备签字、内容应与实际情况一致。)
6.按单位办理需提供:使用登记申请表(单位)(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加盖公章,内容与实际情况一致。)
7.按台(套)办理使用登记需提供:分汽(水)缸、压力管道元件的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如果适用)(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如下情况提供本材料:锅炉房内有分汽(水)缸;锅炉与用热设备之间的连接管道总长小于或者等于 1000 米;包含压力容器的撬装式承压设备系统或者机械设备系统中的压力管道。)
8.按台(套)办理使用登记需提供:锅炉能效证明文件(如果适用)(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锅炉办理使用登记时提供,能效证明锅炉型号应与实际安装锅炉相对应,制造单位加盖公章。)
9.按台(套)办理使用登记需提供: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纸质:原件0 份;复印件1 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设备签字、内容应与实际情况一致。)
10.按台(套)办理使用登记需提供:机动车行驶证(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机动车登记证书(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车用气瓶)(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内容应与实际情况一致。)
11.按台(套)办理使用登记需提供:老旧特种设备办理使用登记申请(如果适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老旧设备办理使用登记时提供,电子版为PDF格式。)
12.按台(套)办理使用登记需提供: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电子版:原件2 份;复印件0 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个人设备签字、内容应与实际情况一致。)
13.按台(套)办理使用登记需提供:使用登记申请表(台(套))(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加盖公章,内容与实际情况一致。)
14.按台(套)办理使用登记需提供: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车用气瓶安装合格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设备签字、内容应与实际情况一致。)
15.按台(套)办理使用登记需提供: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使用前首次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提交使用前的首次检验报告)(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内容应与实际情况一致(压力容器提供制造监督检验证书;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业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提供首次检验报告;锅炉、车用气瓶提供制造监督检验证书及首次检验报告)。)
16.按台(套)办理使用登记需提供: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如果适用)(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设备迁入、单位变更中新使用单位办理使用登记时提供。)
17.按台(套)办理使用登记需提供:移装后的检验报告(拆卸移装的)(如果适用)(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设备迁入、拆卸移装的特种设备需提供、内容与实际情况一致。)
18.按台(套)办理使用登记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定期检验报告(如果适用)(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单位变更中新使用单位办理使用登记时提供。)
19.按台(套)办理使用登记需提供:原使用登记表(如果适用)(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设备迁入、单位变更中新使用单位办理使用登记时提供、原件、与设备相符合。)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址
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名称:净月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6666号 网点电话:0431-8521353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汽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7766号汽开区管委会 网点电话:0431-8150123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莲花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莲花山度假区泉眼镇雾九路一号 网点电话:0431-81336520 办公时间:冬季:9:00-16:30 夏季:9:0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延安大街1149号 网点电话:0431-85090718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南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家苑路399号南关交警队东侧 网点电话:0431-896827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宽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富城路228号 网点电话:0431-89991639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绿园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西安大路6665号 网点电话:0431-896250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二道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惠工路与广德街交汇处惠工路799号 网点电话:0431-8917796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双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双阳区鼎鹿广场南侧 网点电话:0431-8428575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长通路与福林大街交汇民生大厦 网点电话:0431-81367322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榆树市政务服务中心(榆树市政府东南) 网点电话:0431-8383554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龙府广场东侧德彪街1616号 网点电话:0431-83279001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德惠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德惠市德兴路与惠新路交汇处西行100米 网点电话:0431-87000815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延安大街1149号 网点电话:0431-85090718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