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工勤编制可以调去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吗?

如题所述

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是原卫生监督所,卫生计生委的下属单位。是一类事业单位,卫生计生委委托监督执法。

县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卫生计生局直属管理的副科级参公管理单位,是依法在全县范围内行使卫生行政执法职能的执行机构。因此,为副科级参公事业单位。

扩展资料:

2015年11月12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以国卫监督发〔2015〕91号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

该《意见》分充分认识推进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整合卫生计生监督行政执法资源,大力推进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强化监督执法,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健全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保障机制;切实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5部分10条。

充分认识推进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是维护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保障。

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含中医,下同)是卫生计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国家卫生计生管理的重要手段,是执行国家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维护卫生计生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设健康中国的重要保证,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技术性。

长期以来,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国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工作成效显著,行业监管能力不断增强,依法执业、依法行政力度不断加大,为促进卫生计生事业健康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作出了重要贡献。

2、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迫切要求。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各类健康影响因素不断增加,危害群众健康的重大违法案件时有发生,社会高度关注。

卫生计生监督执法点多面广线长,卫生计生监督机构性质不明确、执法权力分散、保障不到位、人员短缺和中医监督体系不完善等问题日益突出,现行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已明显不适应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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