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林业局2011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2-03
海南省林业局2011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海南省林业局

  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我局直属事业单位人才结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事业单位人员整体素质,局党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省林木种子(苗)总站等3个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名。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择优聘用,促进直属事业单位人才结构的改善和优化,努力建设一支素质较高、专业配套的事业单位人才队伍。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省林业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周亚东担任,成员由省局组织人事处、纪检监察处、省林木种子(苗)总站等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组织人事处负责具体工作。

  三、招聘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名。其中,省林木种子(苗)总站工作人员10名、省林业项目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3名,鹦哥岭省级保护区管理站工作人员4名(详见附表)。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2) 省林木种子(苗)总站工作人员要求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职位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

  (6)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要求。

  五、招聘方法和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择优聘用、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一)发布信息。招聘信息于2011年8月20日至8月29日分别通过《海南日报》、《中国绿色时报》、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国家林业局网站、海南省林业局网站等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者直接到海南省林业局组织人事处报名,填写《海南省林业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相片3张;网络报名者将报名表发送至海南省林业局组织人事处邮箱([email protected]),相关证件材料传真至0898-65337556。

2、报名时间为2011年8月30日-9月7日。

  (三)资格审查。9月8日至9月9日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通知应聘者参加考试(笔试、面试)。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试。

  考试工作委托海南省委组织部实施。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计划于9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和面试成绩各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成绩。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笔试内容以实际管理岗位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兼有公共基础科目的内容。

  2、面试。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不高于1:3。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

  应聘人员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在海南省林业局网站上公告。

  (五)考核、体检。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员名单,考核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体检参照海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有考核、体检不合格的,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根据考核以及体检结果,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南省林业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一)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人社厅办理相关手续,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二)招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七、纪律和要求

  (一)领导小组成员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须严守工作纪律,工作认真负责,做到认真、严谨,避免纰漏。

  (二)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体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必须严守工作程序,自觉接受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