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作为一个职业,写手就是给特定的受众输出文字赚钱的,题主说的两种情况只是受众不同而已,而评判一个职业的话还是看会不会被饿死吧。看什么的人多,大家才去写什么,如果你不这样就不是合格的写手。 但并非所有写作的人都是写手。甚至可以断言写手是写不出传世之作。因为社会的文学素养的结构就那样,你一旦写点值得看的东西(以独创性为核心标准,文笔和构思的必要保障就不提了。你的作品包含越多的新元素,就越有不可替代的价值),多数人就懒得看甚至看不懂了。 如果你足够厉害,能把小众作品写好而且有途径吸收相应受众(不要指望有人会在一堆网文里找你写的小众类型),其实已经不是通常意义上的营销模式的网文了,凭一个人的力量也是做不到的吧。 如果你只是想把写作当爱好,或者有个作家梦,随便你写啊。和网络小说不沾边的吧。 不要说什么底线。我写个套路文,你说要新奇世界观;我写了新奇世界观,你说思想内涵要深刻;我深刻了,你看不懂了,说人物性格不正常。这还是我的底线呢:只写不寻常的人和情感。
我喜欢网络小说,所以我要为它辩护。
我喜欢网络小说,各种各样的网络小说,因为这种小说让我很开心,首先是网络小说是虚拟的,所以它们设定都很天马行空,加上你的想象力,可以让你自己能够很好地享受,而且网络小说往往更加情节简单,没有太多的虐,因此,看网络小说就是爽,这就足够了。
喜欢看网络小说,各种人都有,现在网络小说不已经都纳入了文学管理不说,还有的网络小说作者成为了作协会员,就行了。
你也许会觉得,网络小说太低俗,无法满足高雅的需求,这就是扯淡。
什么叫高雅?读几本小说?东野圭吾?村上春树?要不看巴尔扎克?雨果?或者看泰戈尔?
这些我都看啊,但是我还是觉得这些内容都还好啊,多少有美化的成分,你要不来看点英文文献吧,这个多严谨啊,废话都不多说,绝对的是值得一看,嗯,我就是经常和这些文献打交道。
你看,你心中的高雅和低俗我都看,但是我不觉得任何都低级,所以,何必呢。
马克斯·韦伯在《未来简史》一书中写过一句话:人类是悬挂在自己编织的意义之网上的动物。我觉得这句话很有意思,就是很多时候,我们觉得看网络小说,没有意义,可是你想过没有,什么是意义?
所以,这种意义,你编织的,你觉得有意义就行了,何必去judge别人?这个世界不是每个人都要活成一样的模式,那样千篇一律,多没意思。
更何况,尔之蜜糖,他人砒霜。你喜欢的别人不喜欢,那样别人就没意义,没心智,这样多不好啊。
所以,网络小说,喜欢就看,干嘛要分高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