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自愿不缴纳公积金

如题所述

员工不可以自愿放弃缴纳五险一金,员工的放弃声明是无效的,不能免除用人单位的该义务。具体的原因如下:
1、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保险,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法定义务,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不能随意处分这项权利义务:
(1)劳动者自愿与用人单位签订放弃参加社会保险的协议本身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是无效的;
(2)作为无效协议,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都没有法律约束力,公司仍然应当承担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
2、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不能随意处分这项权利义务,劳动者自愿与用人单位签订放弃参加社会保险的协议本身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是无效的;
3、作为无效协议,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都没有法律约束力。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将面临以下后果:
1、用人单位不按时足额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将被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甚至是处以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逾期不缴纳公积金的,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用人单位不按时足额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应当赔偿。如果用人单位不参加社会保险导致员工无法享受社保待遇,那么因其产生的这些费用由用人单位来支付。包括:养老金、失业金、生育津贴、工伤补助等一些费用。若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事故,那对企业来说可能要面临巨额的赔偿。
3、用人单位不按时足额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还需要向劳动者支付数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为员工缴纳保险,劳动者不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各项保险,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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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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