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苏州园区伟创力签了劳动合同上连培训共四天合同生效了没

如题所述

合同生效,但是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觉得劳动者不符合岗位要求,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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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1-16
你在的应该是苏虹中路的那家公司吧。凭心而论,那家公司一般般,但比台企好多了。至于你说的培训老师的态度的话,这个也确有其事,有个男的,培训部的人,叫什么名字我忘了,有点狗眼看人低的感觉,我当年培训的时候也见识过那家伙开启疯狗模式,但是这个也没办法,很多公司的培训员工在面对新入职的员工时都有种不知道哪来的优越感。
还有你说的八厂,苏虹厂里面八厂九厂都是挺累的,唯一七厂好点,不累而且管理还不严。但是总体来说,比台企好多了,我之前面试的一家公司,工资底薪都挺高,我培训一天就没干了,因为太压抑,因为他车间的大门定时开,意思就是你想出去抽根烟还得看门开没开,没开还不给出去。还有出车间门得刷卡,超过十五分钟就扣钱等等。基于我对伟创力的了解,他还没变态到这种地步,最起码不会克扣工资和关车间大门不让你们出去抽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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