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不帮忙,不负责任怎么办?法律援助让花钱请律师,要是有钱还找法律援助啊?

如题所述

不知道你说的是什么案件,申请法律援助也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4条和律师法第六章的规定精神,中国在法律援助条件的掌握上,既借鉴了各国法律援助条件中反映一般规律的做法,又充分考虑了各地经济的不同发展程度和公民收入水平的差异。按照相关规定法律援助的条件有一般性条件和特殊性条件两种情况。
一、一般性条件
1、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这里所谓合法权益,是指所申请援助的事项符合法律的规定,是法律所应予保护的权利或法律允许行使的权利。如公民的请求赡养、工伤索赔、因被侵权请求国家赔偿,都是法律明文规定予以保护的权利;公民的刑事辩护权,是法律允许行使的权利,都具有法律援助条件所要求的合法性。
所谓有充分理由,是指申请人能够提供证明自己所主张利益请求的事实依据。所谓需要法律帮助是指,当事人自己不懂得法律,没有参与庭审的诉讼技巧,不借助法律援助人员的法律帮助就不能有效地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如果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本身就是法律工作者,则无需向其提供法律援助。此条件亦称为合法性条件。
2、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衡量申请人是否符合此标准,主要是根据各地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的水平,参照当地政府所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和劳动部门制定的失业救济标准来确定。对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和失业救济标准的,应予以全部免收法律服务费用;对于家庭人均收入虽然高于以上两个标准,但全部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确有困难的,则应酌情减收法律服务费用。
二、特殊条件
特殊条件是指,符合法律(包括司法解释)明文规定的当事人,无需审查其是否具备以上一般条件,即可经过法院指定获得法律援助。例如,《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的盲聋哑、未成年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在刑事审判中如果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法律援助。对于法院的这类指定,应该优先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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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3-12
如果您认为法律援助机构没有尽到应有的义务或负责任,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投诉或寻求帮助:

1. 向当地律师协会或司法局投诉,让他们介入调查并处理。这些机构通常有监管权力,可以督促法律援助机构履行职责。

2. 如果您认为您没有得到应有的法律援助,您可以寻求其他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的帮助,他们可能愿意提供免费或付费的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

3. 如果您认为法律援助机构的服务质量不高,您可以提交反馈,并呼吁政府加大投入,提高法律援助的质量和范围。

无论您采取哪种方式,都应该详细记录下来事件的经过和证据,以便更好地说明问题
第2个回答  2022-08-26
法律援助并不帮忙,也不负责任,可以申请换一个律师。
第3个回答  2022-08-28
我觉得法律援助本身就是一种公益的性质,你对公益性质的这种不花钱的律师不能要求太高,你没钱是你自己的事情,跟人律师没有任何关系,如果你肯花钱的话,律师肯定会给你做的。所以你不要怪人家
第4个回答  2023-03-11
没办法,现在的法律援助就是一纸空文,我曾经也申请过,律师不会帮你任何忙。他们只是告诉你该怎么做,而不是帮你做。比如说,你需要律师帮忙取文件,这个律师肯定不会帮你,你需要自己去取。法律援助需要给红包的,不给红包完全不帮你,不过人家也很负责,你能打的官司,人家收了,帮你开庭,如果眼看着官司不能打,人家就不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