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契税:契税由买方缴纳。指的是当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向其承受者征收的税收。契税按房屋面积评估额缴纳,比如说面积90平米内首套房需缴纳1%,面积90平方-144平米首套房需缴纳1.5%,非头次购房或144平方以上首套房需缴纳3%。
2、印花税:印花税按房屋总价的0.05%收取。在签合同时缴纳,以便于后期开发商统一办理合同登记及房产证。
3、房屋维修基金:房屋维修基金主要用于维修、更新物业共有部位和共有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改造资金。占购房款的2%-3%。
4、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作为物业管理使用人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付出的费用。即使后期产权人长期不住的房屋或者开发商未售的空置房,也需要交纳物业管理费。费用根据物业公司定价。
5、权属登记费:权属登记费比较好理解,指的是办理房产证的费用。一般来说,住宅是80元/套,而非住宅是550元/套。
6、交易手续费:交易手续费主要由房地产交易机构办理交易为购房者办理过户等手续时所收取的费用。一般费用为住宅建筑面积3元/_,非住宅建筑面积11元/_。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第六条 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