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女户办理双女证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簿复印件、结婚证、社保证、结扎证等相关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并向户口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申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父母必须达到六十周岁;
2、姐妹出生时间必须达到规定的间隔;
3、必须经过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批合法出生的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第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