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格拉底和西塞罗的法律思想各是什么请简要回答

如题所述

苏格拉底是从哲学的角度去研究法律问题的。关于法律问题,苏格拉底认为:法律是正义的,公正的人首先是遵守法律的人,服从法律是公民的天职、责任和义务。公民与法律之间是一种契约关系,作雅典的公民,就必须接受和尊重雅典的法律,否则你完全可以选择离开雅典迁到其他城邦。只要你仍留在雅典,就证明你接受了这一契约,因而你必须服从雅典的法律。公元前399年,70岁的苏格拉底被奴隶主贵族以“慢神”和“腐蚀青年”为由关押起来,并由一些鞋匠、裁缝和不识字的游民组成的审判人员判处苏格拉底死刑,弟子们认为这种不正当的法律裁决不应得到尊重和执行,因此买通看守为他安排好了越狱计划,但苏格拉底拒绝逃走,他辩驳到:对一个被判有罪的人来说,即使他确信对他的指控是不公正的,逃避法律制裁难道就正当了?他坚持一个公民必须遵守法律的信条,平静地在狱中饮下毒酒死去。所以,苏格拉底的法律思想是一种契约主义思想,他强调的是社会的公共规则,要求每一个人都必须维护整个社会的秩序,他倡导的是一种规则化、秩序化的社会,对法治有深深的敬畏和服从。苏格拉底的学生柏拉图和柏拉图的学生亚里士多德继承了苏的法格拉底的法律思想,推动西方法律思想在法治化的道路上向前发展。
西赛罗的法律
立法方面:主张确保公民权利的平等和自由。
执法方面:主张法律至上、严格执法,提出审判公开和罪行相适应的原则。
守法方面:主张每个公民都应遵守法律。
“法律乃是自然中固有的最高理性,它允许做应该做的事情,禁止相反的行为。当这种理性确立于人的心智并得到实现,便是法律。”
“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和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
“自然赋予人的是什么?人的智慧蕴含多么巨大的创造完美事物的能力?我们出生到世上是为了履行、完成什么样的义务?人们之间存在怎样的联系?人们之间存在什么样的自然的联合?要知道,所以这些问题解释清楚了,便可以找到法律和法律的根源。”
“如果不存在自然,便不可能存在任何正义;任何被视为有利而确立的东西都会因对他人有利而被废弃。如果法不是源于自然,都将被废除。”
“一切正确的、合理的都是永恒的,并且不随成文的法规一起产生或消灭。”
“法和各种美德本身是值得追求的。实际上,所有高尚的人都喜欢公正和法本身。请注意,一切都应处于法律的作用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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