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不敢相信!那个体型硕大的油腻女人,竟是他当初瘦弱不堪的初恋?

如题所述

第1章

漫不经心地微笑着看向观众席,一眼又瞥见了那个体型硕大的女人。

在这顶得上小半个时尚圈的秀场里,

她如同挤进天鹅群的一只肥腻的北京烤鸭一般,格外扎眼。

最后一套新款比基尼展示结束,金洺在一众模特的簇拥下出场谢幕。他的走步、气场、台风都浑然有神,丝毫不输专业模特。鲜少有人知道,金洺曾经就是草根男模出身。

设计师向观众席鞠躬致敬,掌声赢来了最高潮。

在这场以内衣为主打的夏季新品秀场上,T台两侧密密匝匝地坐满了金洺的拥趸者,主要有前来学习观摩的同行小辈,他们期待着一睹名声鼎盛的前辈设计师的风采;还有不少上流社会的名媛贵妇,以看秀为时髦,她们也是金洺所设计产品的消费主力。

金洺挥手淡出T台,漫不经心地微笑着看向观众席,一眼又瞥见了那个体型硕大的女人。在这顶得上小半个时尚圈的秀场里,她如同挤进天鹅群的一只肥腻的北京烤鸭一般,格外扎眼。

第一次在自己服装秀上看到这个胖女人的时候,金洺就感觉有些眼熟。但对他金洺来说,不管是事业上的合作伙伴,目标的消费对象,还是生活里会给予几分关注的姑娘,都不会是这种身材严重走样的人。

胖,不仅意味着难看,也意味着一种对自我的失控和放纵,意味着她已经与时尚无缘了。

金洺不与胖人打交道,所以即便眼熟,也没有细想。在光鲜靓丽的时尚圈待久的金洺,乍一见到这种突兀的身型,第一反应就是别开眼而已,仿佛是什么奇怪的东西混了进来,低级不入流,不屑一看。

直到接二连三地,在自己的每一场秀上都撞见这个不可忽视的大只女,金洺才开始觉得眼熟起来。

她总是穿着金洺设计的衣服,每次都是不一样的一身,不变的是她永远只穿平价款,可见也不是什么看惯了秀场的富女阔太,只不过是眼巴巴地仰望美、不切实际地幻想美、却根本不够等级拥有美的平凡傻女而已。

每到最后设计师出场的环节,傻女那注视金洺的眼神,任谁都看得出来,明明白白是带着爱慕的,像虔诚的基督徒在仰望耶稣。

金洺心里了然,她是迷妹一只,不知道追随自己的光环多久了,追着追着,总能闯进偶像的视线,让自己觉得眼熟。

这场秀一如既往地成功。一半是金洺的确颇有设计之才,一半也鉴于他的独创品牌已经蜚声国际,如今设计界的地位摆在那里,跟风热捧肯定少不了。

金洺回到后台,收获模特儿们的鲜花和掌声。他算是她们的衣食父母,不仅受尊敬,也受到很多女人的渴望。

毕竟,女模最后要么嫁给了同一个圈子的男模,要么嫁给了专注于从秀场找美女的企业老板。男模年纪大了以后前途堪忧,老板们大多秃顶凸肚,金洺比起这些货色,实在优质太多。

作为女模里的抢手货,金洺其实已经有了一个模特女友,叫Ada。Ada没有参加这场秀,在筹备阶段她就跟金洺说不想再走秀了。

要说其原因,一是因为跟了金洺,她不免在女模中遭受排挤和妒忌,排练的时候硬是被人推了一把,穿着十几厘米的高跟鞋崴脚,伤害力不是闹着玩的;二是夏季场主要是内衣秀,Ada作娇羞状,撒娇说真不想在人前穿那么暴露了。

其实扭伤并不严重,而且金洺看了回放,Ada崴脚是自己没站稳。她十四岁就出来做野模,女人间的厮杀早就历练够了,言语冲撞都不会落下风,哪个敢惹她。

至于害怕暴露,金洺也没有戳穿:在跟自己之前,Ada跟过多少个上流社会的下流人物?这是行内人人心里有数的事。

金洺只是点点头,给Ada打了笔钱,让她接手一个女装淘宝店。

圈中好友都羡慕Ada,觉得她在模特寿命走到尽头之前,还抓住了这样一个优质男,简直是中了头奖。

Ada以为,自己是靠多年悉心保养的肌肤和节食瘦身维持的身材迷住了金洺。她不知道,金洺对她心动的瞬间,只是在他感冒的时候,Ada把他的冷饮换成了热水。

这个举动让金洺想起他的初恋女友,她也会为他这样做。

在后台,金洺又见到了大只女。如果说模特儿是一盘盘秀色可餐的精美菜肴,那么她就像块变形的馒头那样难看了,她自己倒没有自卑的神色,目光只顾注视着金洺。

第2章

金洺第一次仔细打量她,五官其实蛮精致,只不过陷在肥胖的大脸里,模糊了轮廓和光彩;衣服和鞋子都是金洺的独创品牌,定位是卖给普通人的低端货。

只是金洺设计的所有衣服,最大号只到XL。他的设计初衷本就是让美人绽放美,对胖人并不友好。所以那些衣服套在大只女身上,被撑到有些微变形。

金洺看了,不自觉皱了皱眉。

“我……我是你的粉丝。”她紧张地开口,声音轻轻柔柔的,倒和体型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你能给我在衣服上签个名吗?”她递过来一只黑色马克笔,怯怯地静待金洺的反应。

金洺抑制住说“你并不适合穿我设计的衣服”的冲动,接过笔,尽可能露出友善的表情,“签哪里?”

她腼腆一笑,转过身去,让金洺签在背上,签大一点。衣服绷得紧紧的,还在肉堆里卡出了褶子。金洺能够料想到,回头脱下衣服后,自己签的名字也会像浸了水的羊毛衫一样缩水。

签完名,大只女没有多做纠缠。还好还好,金洺就怕她还要提出合个影、抱一下之类的迷妹要求,倒自己胃口。

等她离开后台,金洺拿出了点大牌人物的气势,大声质问在场的人,是谁放她进来的。照理说,秀场的后台除了设计师和模特,就只有持工作证的人能进。

没有人吭声。

金洺不想为这个丑女破坏心情,他等会儿还要带Ada去酒店,和公司的管理层、一些同级设计师以及时尚圈的评论人一起吃饭,庆祝夏季秀的成功,预祝相关系列的产品大卖。

正想着,Ada来了,妖妖娆娆地贴到金洺身边,挽起他的手臂,主动献上一吻,像个标准好女友。

谁知在秀场大门口,他又碰见了大只女。

从停车场开出来,远远就瞧见她提着一只断了跟的鞋站在路边。她的个子也很高,还学模特穿十几厘米的细高跟,那吨位,不把细跟压断了才奇怪呢。

金洺却不知怎么动了恻隐之心,没有加速上路,而是缓行到她身边,问她去哪里。

“我回家。”她说了个小区名字,倒正好和酒店在同一条路上。

“顺路,那我送你吧。”金洺也很奇怪自己怎么会说出这种话,他不是反感她吗?

大只女探一眼车内,看到副驾上的Ada,犹疑道:“不会妨碍你们了吧?”

“上来吧,你的鞋子都这样了怎么走?”皱着眉,金洺的语速很快,他已经没有耐心了。感觉到Ada也用诧异的目光看着自己,他轻声解释了句,“忠实老顾客。”

Ada侧过头,看到她的一身低端货,不屑地撇撇嘴。不过也瞧见了她可怕的身型,对自己构不成任何威胁,让她搭个顺风车也无妨。

大只女坐在后座,一路上安安静静,悄无声息。她其实在专心听金洺的声音。Ada跟金洺一番抱怨淘宝店的生意难做,同类竞争太厉害,娇滴滴地要金洺等会儿多介绍点高管给她,看有没有拍广告片的机会。金洺不跟女人争口舌,总归顺着她的意回应,想着到时候她跟人家攀上话,就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了。

Ada以为大只女在听他们谈话,女人的虚荣心又起来了,明着夸金洺能干又疼人,实际上是炫耀自己得宠,找得好。

大只女微笑着点头,她真的没怎么在意他们说话的内容,她就只是单纯在听金洺的声音而已,那么清亮,还是那么清亮。

外面天已经黑了,车载播放器里在放张学友的《每天爱你多一些》,大只女忍不住跟着低声唱起来,“无求什么,无寻什么,突破天地,但求夜深,奔波以后,能望见你。你可否知道么?平凡亦可,平淡亦可,自有天地,但求日出,清早到后,能望见你,那已经很好过……”

不知怎么回事,金洺突然失了神,前方就是十字路口,红灯警醒地亮着,他却迟迟没有踩下刹车。直到Ada感觉到不对劲,使劲儿拍了金洺一下,喊他:“快停啊,红灯!”


第3章

金洺这才回过神,眼见就要撞上左边路口直行而来的一辆自行车,他猛然踩下刹车。

由于惯性,他的头颅重重砸在了方向盘上……

金洺睁开眼,满目白色,有消毒水的味道,自己正躺在医院的病床上。他脑袋疼,晕乎乎的。

大只女坐在床边,另一侧还站着个交警。

“你醒啦?”大只女见他清醒过来,眼睛一亮,“是不是头疼,头晕?医生检查了,有点儿脑震荡,卧床静养一周就好了。”

“我撞人了?”金洺依稀记得在昏厥之前的最后一个画面,是车头前的自行车倒了下去。汽车撞到自行车,自己是没大碍,只怕对方性命堪虞。金洺没学过法,但是再不懂法的人都知道,违法交通法闯红灯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是要被判刑的。

“你没撞到他。当时是他慌了,自己倒下去的。”大只女赶紧解释,不让金洺着急,“交警已经出具了事故鉴定。”

“不过你主责,人家摔坏了车,胳膊扭伤,要你赔钱的。”一旁的交警开口。

“赔,该赔。”只要赔钱真是万幸,金洺松了口气,环视一圈,又问,“Ada人呢?”

“她……她可能是害怕……”大只女支吾着,在思考措辞。

“她怕我撞死了人,吓得溜了是吧?”与其说金洺太了解Ada,不如说他已经见惯了这个圈子里的人情冷暖。大祸临头各自飞,哪个不是这样?

“我到现场的时候啊,就只看见这位姑娘把你和骑车的那位送上了救护车。嗨,骑自行车的人也是吓懵了,躺地上半天,还以为自己被车撞了。只有这位姑娘留下来配合我们调查……”

交警絮絮叨叨地说了一番话,临了俯身在金洺耳边感慨了一句:“这年头啊,能遇到肯陪自己担责任的姑娘,不多了。”

交警问金洺做好笔录,离开了,病房里只剩下金洺和大只女。金洺用一种异样的神情看着她的眼睛,良久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朋友叫我Max,因为我比较‘大’嘛。”Max不好意思地笑笑。

“Max。”金洺念着她的名字,深深地看着她,像要把人洞穿,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金洺在这座城市没有亲人,他电话通知助理送了换洗衣物来,让助理不要声张,对外就说自己在新品设计上有了新思路,要闭关几天。

病房里冷冷清清,只有Max每天都来看他,带上她亲手煲的汤。排骨汤、鲫鱼豆腐汤、莲子银耳汤……变着花样来。

护士都跟Max说过了,脑震荡在脑实质内并没什么特殊病理改变,只是神经功能失调而已,过段时间自然就好了,压根儿没有食补的必要。但Max只是傻笑,第二天照常带着精心烹煮的汤汤水水来。

金洺问Max怎么不上班,Max低着头,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本来在HM做陈列师,有天集团领导下来给我们做培训,看到我穿着一套不合身的衣服,认为我连自身着装都不过关,不具备作为陈列师的基本素养,就……把我辞退了。”

“是穿着我设计的衣服吗,那天?”金洺猜,所谓不合身的衣服,大概又是把自己XXL的身体塞进了他设计的XL号衣服里。

Max红着脸点头,“没事啦,我存款够。”她站起来给金洺盛汤,掩饰心虚。

金洺每次只喝几口,再尝一筷子汤里的食物,剩下的就全给Max吃了。倒不是出于要把好吃的留给Max的心思,只是怕胖。

金洺在饮食方面向来节制,加之坚持健身,三十来岁的年纪,仍保持着十七八岁模特出道时的体形。宽肩窄腰,薄T下的腹肌垒块若隐若现,惹得小护士例行巡房时都要多瞄几眼。

Max连吃了几天剩菜,剩得太多了她舍不得倒。直到有一天,金洺看着她的吃相——捧着碗,“咕嘟咕嘟”地大口喝汤。他皱了皱眉,有点嫌弃地别开脸,小声嘟哝了一句:“猪一样。”


第4章

Max耳尖听到了,脸霎时涨得通红,埋首在碗里继续喝,但声音变小了。之后她买了一摞纸碗备在柜子里,再带汤来,就用纸碗分掉一些,给病房的医生和护士们送去,惹得那里的医护都很喜欢她。

临出院,Ada来了。她大概是从金洺的助理那儿打听了情况,知道没有撞死人。Ada喷多了Chanel NO.5,人未到香先至。她一进来就软软地伏在金洺身上,掐尖了声音娇嗔道:“坏蛋,那么多天了你都不问我死活!”

“不是还没死吗?我看你那天溜得挺快。”金洺冷着脸,也不瞧她。

“人家晕血症那么严重,那天好怕见到血,要是自己也晕过去,怎么照顾你啊?”Ada找好了理由有备而来,先发制人。

金洺不想再当傻子,直截了当地说不想再见到她,不留丝毫余地。

Ada下不来台,正巧撞见了来给金洺送汤的Max,像只涨到极点的气球,一下子炸了。Ada摔了罐子,热汤溅了Max一身。她大声嚷嚷着Max抢别人男朋友,也不先照照镜子。

动静太大,引来了小护士。小护士见状,立刻带Max去冲冷水,敷烫伤膏。留下Ada一个人,她没了发作的对象,悻悻然走了。

第二天金洺出院,助理来接。没多少可收拾的东西,金洺一直磨磨蹭蹭,像是在等人。

“洺哥,车子在下面等了。”助理不敢催,小心翼翼地暗示他可以走了。

金洺按捺不住了,直接一个电话打给Max:“今天你怎么不来?”

“今天你出院啊,我……我不喜欢告别。”

“你……有没有想过减肥?”金洺话锋一转,“你年纪不小了,做陈列师也算时尚行业,就算HM不炒你,凭你的形象也很难有好的发展。生活中也会因为体型遭受一些委屈吧?Max,你帮我处理了交通事故,昨天又连累你被泼,我算是欠你。这样,我帮你减肥好吗?”

金洺不愧是金洺,哪怕是好心想帮人,也能把话说得这么酷。

“不是我不想减,我减不下来的。”Max一口否定自己。

“我们可以的,相信我。”

他一不小心流露出的柔情,让电话那头的Max一下子感受到了。她根本无力拒绝金洺。

金洺给了Max住址,要她在减肥期间搬过来与他同住,他好监督她。

“没有人减不了重,即便是天生的肥胖者也有办法让身型得到改善。”金洺意味深长地看了她一眼,“更何况,我相信你不是天生的。”

比起出道做男模的岁月,现在的金洺已经不同往日了。他住在双层别墅里,二楼有专业的、设备齐全的健身器械,楼前自带游泳池。

金洺给她列了详细的健身减肥计划:每天做哑铃弯举几十组,划船机有氧一小时,单车一小时,跑步机变速跑一小时,跳绳二十分钟……

金洺减少了外出,陪Max一起健身。

他把The xx的《Intro》放到最大,这首纯音乐会把人带到外太空,感觉像在浩瀚宇宙中飘游一样,使空间无限放大又无限缩小。仿佛世界上只有他们两个人,只有一种节奏。

可实际上Max完全跟不上金洺的节奏,他像吃家常便饭一般,做起来轻轻松松,而对于Max这样的大块头来说,真是每抬一次腿、每举一次胳膊都要耗费比常人多几倍的气力,实在太艰难了。

中央空调全天候开着,她还是挥汗如雨。金洺不叫停她就不敢停,她像一个机械人一般,全部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健身动作上。

“快点,再快点。”

“把胳膊抬起来,举到位。”

“不要偷懒,你太慢了!”

“三分钟了,你才跳过去五十下。”

“你是不是不想练?要放弃就直说好了,不要浪费我的时间。”

……

金洺像魔鬼一样督促她,动作不到位会直接伸手去推她、压她,强迫她到位。他铁着脸,对她因为疼痛而惨叫的声音置若罔闻。

跑步机一开始调3公里/小时,慢慢调到6公里/小时,9公里/小时,12公里/小时,Max气喘吁吁地求金洺不要再调了,身体吃不消了。她的双腿像灌了铅一般沉重,心脏负荷已经到了极点。金洺还是冷酷地按了加速,15公里/小时。


第5章

重重摔倒在跑步机上的瞬间,Max觉得自己像一个油桶,从传送带上一路滚落,狼狈不堪。被汗水浸透的刘海黏在额头上,面色涨得发紫,浑身溽湿,歪着身体躺倒在地上——她整个人看起来糟透了。

Max再也承受不住似的大哭起来,毕竟是女孩子,抽泣的声音还是惹人怜惜。金洺看不下去了,过去拉她起来。他的手臂精瘦有力,撑住她近两百斤的庞大躯体,拖向沙发。

“我的脚,我的脚好痛。”她跳着脚,被拖到沙发前坐下。

金洺叫家政拿来毛巾、冰块和热水袋,先冷敷后热敷,再给她揉脚按摩。

金洺下手重,Max吃痛,不叫出声来,只是咬着手指默默忍痛。

“我第一个女朋友也是模特儿,穿着超高跟走一场两个小时的演出,一下来整个脚就会充血肿胀。所以晚上睡觉前,我都要替她揉一会儿脚。怎么样,我的技术是不是很娴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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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3-31
因为每个人随着时间的流逝,都会发生一些改变,不管是外貌上的改变,体质上的改变,还是性格上的改变,他都会有所改变。
第2个回答  2022-03-31
当然了。虽然在男人的眼里,他的初恋永远都是最好看的,但是岁月从来都不留情,年龄大了代谢就会变慢,就会变胖。
第3个回答  2022-03-31
女神变成一个大妈啦,也就是成为一个家庭里的家庭主妇了,所以初恋变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