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正二十七年(1367年),朱元璋决意北伐。在宋濂等人草拟的一篇声讨元朝的檄文中,提出了“驱逐胡虏,恢复中华”和“立纲陈纪,救济斯民”的口号①。檄文中责备扩廓、李思齐等“假元号以济私,持有众以要君”,指出这些人相互吞并是人民的巨害。同时更指出蒙古、色目虽不是汉族,只要“愿为臣民者”,皆与汉人同等对待。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17336099.html?si=1(相关网址)
古云‘胡虏无百年之运’,验之今日信乎不谬“ “当此之时,天运循环,中原气盛,亿兆之中,当降生圣人” “驱逐胡虏,恢复中华,立纲陈纪” “方今河洛,关陕虽有`数雄,忘中国祖宗之姓,反就胡虏之名以为美称.” “方欲谴兵北逐群虏,拯民于涂炭,复汉官之威仪” “归我之人永安于中国,背我者窜于塞外.盖我中国之民,天必命中国之人以安之,夷狄何得而之焉.” “志在逐胡虏,除暴乱,使民皆得其所,雪中国之耻.” 如蒙古色目,非华夏族类,然同生于地之间,有能知礼仪原为臣民者,与中夏之民抚养无异”。
http://lishi99.com/lscs/cgjs/2006-02-13/45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