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误工费怎么算

如题所述

司法鉴定误工费算法具体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2、无固定收入的:
(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2)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3、“相同、相近行业”判断标准:
(1)产业分类标准;
(2)同一产业内的社会评价标准;
(3)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判断标准(区别于民诉法上“受诉法院所在地”);
(实践中一般以(每年5月份左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会对本辖区相关数据作出的统计(引用统计部门)为依据。
赔偿误工费需要的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1、收入证明或收入状况的证据:有固定收入的,有单位开具有公章的书面证明,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如均无法提供的,受理法院会根据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误工时间证据:
(1)病历或医院小结等;
(2)误工证明。可以让单位出具误工的书面证明;
(3)误工期司法鉴定书。如果对方不认可或存在争议的,可提请进行误工期司法鉴定,来确认误工期限。误工时间的司法鉴定最好由双方共同委托或者委托人民法院挑选鉴定机构鉴定。因单方委托作出的鉴定对方可能不予认可,有权重新鉴定。
综上所述,有固定收入和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算法是不同的,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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