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后的档案可以存入人社吗

如题所述

当然可以,因为在我国人社局也是拥有档案管理权限的一个部门,人社局不仅可以进行档案存放,还可以办理相关档案的一些业务。如果我们档案出了问题,不妨去人社局问问吧。其实无论是人社局还是人才交流中心进行存放档案都是可以的。但是我们将档案放到人社局可以方便我们以后找到正式而稳定的一份工作。

人社局接收个人档案的方式如下:
1、首先,这取决于、档案在当事人手里保存了多久。如果是在两年内,当事人可以带着你的登记卡去所在的人社局,办理相关的仓储手续;
2、如果手里的档案已经在手里存储了两年多,或者是自己意外打开的,此时需要注意,因为档案的属性现在属于死档案,需要先激活该档案,然后才能将其存储在人社局;
3、在最后一种情况下,你手中的档案并不总是由你自己保存,而只是暂时保存。原因是因为公司辞职或管理不善,所以公司就会又将档案交给我们了。这时,首先需要要求以前的公司出具一份取消函,然后你只需要带着取消函和你的档案去人社局存放。

个人档案是中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它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具有法律效用,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记录一个人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在个人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等相关证明时,都需要使用档案。
提供保管档案的服务的机构各地人才市场、各区、县人才市场及街道办等。按照我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属于国家法定、强制执行、归口管理的公共信息,个人不得截留和销毁。
档案丢失需进行补档,也就是说,持有者需回到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及原工作单位,补齐相关证明材料,因为档案未归档会影响到入党、升学等,影响自己评定职称、考研政审、劳动保险及日后的离退休手续办理,也会影响到自己出国留学。如果有考公务员的意向,档案必须保管好。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八条
国家档案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档案工作,负责全国档案事业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制度,实行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档案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管理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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