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了挂失后旧的还有效吗

如题所述

身份证丢失,如果到公安局办理了挂失,那自受理之日起,旧身份证失效,在法律上是不能用的。但如果没有办理挂失,旧的身份证,只要没有磨损,磁性正常,在身份证有效期内都可以继续使用。

身份证挂失后原来的还能在有效期内继续使用。具体如下:
1、补办新的身份证后,旧的身份证不会被覆盖。因为现行的二代身份证没有密码功能,不能通过修改密码的方式停止卡片使用,所以身份证在补办后丢失份证在有效期仍可以使用;
2、公安部已启动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工作,采取多种措施保证居民身份证在有效期内继续使用。

补办身份证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身份证遗失声明;
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
3、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
4、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3张;
5、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身份证登记指纹工作已经启动
2003年通过的《居民身份证法》没有规定身份证中登记指纹,但考虑到技术的发展,二代证芯片在设计定型时预留了指纹信息存储区。根据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今年年初公安机关开始启动身份证登记指纹,年底,全国所有派出所都将可以录入指纹信息。银行等机构在进行人、证核对时,除了比对照片,还可以使用指纹比对,防止身份证被冒用。
目前公安部正在推动建立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此系统建成后,银行可以登录挂失系统查询,一旦发现是挂失的身份证,可以不给办理相关业务。
你的身份证可能会拾到的人利用,但是,只要你及时补办,此后的事就与你无关。公安部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本身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审查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