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布政使相当于现在什么官

如题所述

近似于省长。

明洪武九年(1376年)撤销行中书省,以后陆续分为十三个承宣布政使司,全国府、州、县分属之,每司设左、右"布政使"各1人,与按察使同为一省的行政长官。宣德以后因军事需要,专设总督、巡抚等官,都较布政使为高。

清代始正式定为督、抚的属官,专管一省的财赋和人事,与专管刑名的按察使并称两司。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后,每省设布政使一员,不分左右,均为从二品。但江南省(后分为安徽、江苏两省)、陕西省(后分为陕西、甘肃两省)和湖广省(后分为湖南、湖北两省)设有两布政使。二司的长官布政使和按察使,俗称藩台、臬台。一般省里设有三司,承宣布政使、提刑按察使、都指挥使,第三个负责指挥军事,很少参与地方政治,故很少提及。从二品,掌管一省的财政、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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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2-17
布政使相当于正副省长集合体, 一个省,明清有三个最高衙门, 都司是省最高军事机构,布政司是政务机构,按察司是最高法院机构,
就是三司本来是中央直属的,可是交通不便,三司互相扯皮,所以又设置总督算是省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