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的违规违纪行为有哪些

如题所述

员工的违规违纪行为有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不服从工作分配、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给单位造成严重损失等,为此可以在员工手册中规定员工工作纪律,员工手册已向劳动者公示的,该员工手册对劳动者就是有约束力的。


一、员工的违规违纪行为有哪些
      (一)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三)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四)工作不负责任,经常生产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等等。

二、签了合同是否就是正式员工
      若合同内部有规定试用期的,试用期过了才是正式员工,若无约定试用期,则签订劳动合同后即是正式员工。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就是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够约定试用期的最低起点是三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这是针对用人单位不分情况,一律将试用期约定为六个月,劳动合同法的具体措施。
三、员工手册怎么样才产生效力
      员工手册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则具有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这条规定确定了员工手册的制定或修改有效,确定了三条原则:
      第一,需要通过民主程序制定;
      第二,是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
      第三,是已向劳动者公示。
      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员工的违规违纪行为有哪些的内容,员工的违规违纪行为是有很多的,在对违纪行为进行处罚的时候是需要按照规章制度进行的,也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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