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件事情就是那些欠钱不还的事情。
之前我在广东工作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同事,在那里呢,我们两个人其实相处的还挺愉快的,而且两个人呢,遇到了一些工作上的难题,大家都想办法共同的去解决,他对我呢也特别好,因为我觉得可能是遇到了一个好人吧,但是没有想到过了两个多月以后呢,他找我借钱,那时候我觉得既然大家都在同一个地方上班,那么就没有担心这个问题,所以就把一个月的工资借给了他。但实际上我觉得意外的事情就是他居然辞职了,而且我还不知道,等他离开的那一天我才明白他辞职的这个事情,只要我联系他,让他还钱给我,但是一开始的时候他说过一段时间给我等发工资的时候把这个钱还给我。
那时候呢,我就继续等,但是没有想到等了一个多月的时间,依然没有等到这个工资,后来我再打电话给他的时候,他已经不再接我的电话,所以我就会给他发短信,但是给我回馈的居然是黑名单,他电话也打不进了,对于这样的事情,我觉得真的相当不好。毕竟这样的人借钱之后呢,不还而且还玩失踪,还把我给拉黑了。
我想生活当中有那么一些人,他们也会遇到过被别人陷害的事情,其实我确实也遇到了这么一件事,因为公司当中的这个错误并不是我造成的,但是一个同事呢,居然说是我去处理这件事情,导致了这个经济损失,这件事情我真的很无奈,我也很无辜,后来我跟领导解释领导呢,他说现在不是追究谁责任的时候,想办法把这个事情给处理好,不要让公司继续造成损失,那么才是首要的任务。
所以对于那些栽赃陷害的人,我觉得也是非常的恶心,毕竟他自己不敢承担责任,让别人去承担,东窗事发之后留给自己的,要么就是被辞退,要么就是让人讨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