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之前在外地,新迁回出生地,新交的农村合作医疗什么时间生效?

之前在黑龙江后迁回出生地内蒙古,中间有两年没有交合作医疗,这次迁回后,重新缴纳医疗费用,到次年一月生效吗?

1、可以在户口迁出地继续使用到本次到期为止(该项以“年”为单位参保),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当事人也可以把“医”保迁入到户口所在地登记,并继续使用;
2、具体的迁移程序,应各地存在差异,建议当事人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社保卡,具体咨询户口迁入地的(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如:村会计等),并根据对方的建议,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03)3号 ):
一、目标和原则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自愿参加,多方筹资。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按时足额缴纳合作医疗经费;乡(镇)、村集体要给予资金扶持;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专项资金予以支持。二、组织管理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般采取以县(市)为单位进行统筹。条件不具备的地方,在起步阶段也可采取以乡(镇)为单位进行统筹,逐步向县(市)统筹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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