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规定从10月15日开始一级建造师纸质版证书将不在发放,全部使用电子版证书,具体规定如下:
1、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
2、自2021年10月15日起,全国范围内准予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延续注册的,不再发放纸质注册证书或加贴防伪贴。
3、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
4、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
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