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公开发行股份时,应当依法办理。因此,国有控股改为国有参股属于公司改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