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定金陷阱如何提前来防范避免损失与纠纷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二手房定金陷阱按照以下办法提前来防范避免损失与纠纷:,1.购房者将交给中介公司或售房者的钱约定为预付款,比如“买方缴纳卖方(或中介公司)1万元,属于预付款,如果买卖双方没有签订协议,此款全部退还买方”。,2.买卖双方不与中介公司签订居间协议或委托代理协议,而是直接签订买方、卖方及中介公司的三方协议,因为交纳定金并不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必经程序;,3.如果交定金,控制在一千元以下,这样做一是表明诚意,二是一旦有纠纷,定金退不回来这样损失会小;,4.如果交了定金,写明一定时间之内(如30天),买卖双方或者买卖双方与中介方没有签署正式的房屋买卖协议,定金交给谁谁退还;,5.签订定金协议前一定据理力争,将对自己有利的条款写入协议或合同;,6.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最好签订认购协议。,定金超过20%违约处理的方式是:,1.合同仍然有效,但超过部分是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可以要求对方退还。,2.合同定金超过20%的在适用定金罚则时,也仍只能以合同价款20%为限进行计算。,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的规定,损害赔偿金是指一方当事人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时,按照法律和合同的规定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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