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广大农民废除封建半封建性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的革命运动。亦称土地制度的改革或
土地革命。改革土地制度的必要性 土地改革以前,中国的土地制度极不合理。一般情况是:占农村人口不到10%的地主、富农,占有70~80%的土地,占农村人口90%以上的雇农、贫农、中农及其他人民,总共只占有20~30%的土地。地主把土地的绝大部分出租给农民(富农也出租一部分土地),收取苛重的地租,使农民终年辛勤劳动,不得温饱。这种情况严重地阻碍农业生产的发展,妨碍工业化的实现,是近代中国穷困落后、遭受外来侵略的根源。只有彻底改革土地制度,才能解放生产力,使中国走上独立、民主、统一、富强的道路。因此,土地制度的改革就成为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主要内容之一。中国
民主革命的先行者
孙中山曾提出过“耕者有其田”的主张,但在
中华民国时期,
国民党政府(1928~1949)不仅没有把它付诸实践,而且还反对土地制度的改革。只有中国共产党提出了彻底的土地改革纲领,以此作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主要内容之一而为之坚决奋斗。